猛男與拖拉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大宋提刑官,大宋何所有,猛男與拖拉機,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在體內造成創面嚴重,但在體表創面並不大,通常發生於外人行刺受害人,因為外人目的是致受害人於死地,故行刺時會用盡全力將刀刺入受害人身體,拔刀時同樣乾淨利落。
反之,如果一個人是自殺,無論其自殺之心有多麼堅決,只要是用刀刺向自己,人的本性疼痛之後都會躲閃會止損,刀子都很難一次性捅入身體太深,往往需要自殺者多次下刀,在此過程中由於身體疼痛帶來的手臂痙攣將會造成體表創口擴大,呈現出進刀輕、出刀重的情形。
現在屍體創口就在眼前,進刀重,出刀輕,分明就不是自殺身亡。另據仵作彙報,案發當時自殺者並未緊握刀柄,同樣有別於常見的自殺案件。
事出反常必有妖,宋慈派人到死者家中調查,結果又查到一出案情:死者遺孀在其死後不久便被廣州當地一個名叫吳良的官二代納為妾。
吳良父親曾官居戶部尚書,自己在其父恩蔭下做了官,仗著官二代的身份在當地橫行霸道魚肉百姓,府上官家就是其為非作歹的重要幫兇。宋慈沒有忌諱官二代的身份,直接命人將官家帶回提刑司審問,一審之下官家盡數招供,原來吳良早就看上了死者妻子,為了霸佔死者妻子便指使官家殺死了死者,又偽裝成自殺的模樣,接著又給廣州官府上上下下全部打點賄賂了一番,死者便以自殺的名義草草結案。
這哪裡是自殺?這就是草菅人命。秉公執法的宋慈頂住重重壓力將吳良抓獲,將其與管家二人處斬,為死者昭雪了冤情。
官員親屬驕縱不法,官官相護之下百姓含冤而死,可宋慈無力改變當時的官場風氣和社會現狀,但為了澄清玉宇滌盪乾坤,宋慈想到了另外一個好辦法:把多年辦案經驗匯總編纂成書,給後人留下寶貴經驗。
就這樣,從嘉熙四年轉任江西提點刑獄開始,宋慈不斷的將自己辦案過程梳理匯總,直到淳佑七年任職湖南提點刑獄期間,終於在當年年末寫完全本《洗冤集錄》。
《洗冤集錄》共分五卷五十三條,起自條令,終至驗狀。書中記載了與屍檢相關的大量案例和原理,是我國第一部系統性的法醫學指導書籍,為後世屍檢斷案工作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指導意義。成書後不久,《洗冤集錄》被呈報到了朝廷,理宗很重視,立即將其頒佈天下,在全國推廣,成為地方官府審案的必備工具書。
受時代所限,《洗冤集錄》裡記載的方法多為經驗之談,很多都不夠科學,但即使是經驗之談,也比完全無頭緒辦案好得多,況且也有不少經驗之談凝聚著我們先人的智慧,後世也得到了科學證實。
比如書中曾記錄了一種驗傷的方法叫隔傘驗傷,說的是用紅色的油傘遮住屍體,來看屍骨上的傷痕,來判斷是不是生前被人擊打過造成的。如果傷痕處有血的紅色痕跡,則是生前被打,要是沒有,就是死後才折的。這和現代法醫學的紫外線驗傷原理一樣,太陽光裡包含紫外線,紅油傘撐開之後太陽光射下來把紅光過濾掉,然後就能把紫外線留下來利用。
雖然是一部刑偵斷案的工具書,《洗冤集錄》卻在開頭用了很大的篇幅先講了十九條“檢覆總說”,主要包括:查案要秉持公心,排除與案情有利害關係之人干擾,查案不能擾民等等內容。其實歸根到底都是在強調一個原則-查案先正身。
《洗冤集錄》成書兩年後,宋慈轉任廣東經略安撫使,就在赴任當年,淳佑九年三月,宋慈病逝於廣州,終年六十四歲。
雖然貢獻巨大名氣也很響,但《宋史》中並沒有單獨為宋慈列傳,很多路邊社營銷號牽強附會,說什麼宋慈惹怒了理宗、宋慈的兒子惹怒了忽必烈什麼之類的,其實都不對,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宋慈的職位不夠高。
《宋史》在我國二十四史中屬於篇幅較長內容也比較詳盡的,但即使這樣,依然保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