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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按正常的思維男子發現失火慌忙逃命,到了房門口被煙燻暈到底然後被火燒死,應該是頭朝門外腳朝門內倒下,可現場男子倒下的方向卻是頭朝房內腳朝房外,難道男子跑出門外又要返回家中取什麼貴重物品不成?
死狀詭異必有妖,除了屍體倒下方向不同尋常,宋慈還注意到死者右手下有一四四方方的方框圖案嗎,方框中間又有不少凌亂痕跡,不知什麼意思。
由於大火焚燒,現場其他物品已全部焚燬,但宋慈成竹在胸,命人將屍體抬走,然後取來酒和醋,在屍體原先趴著的地方灑下,過了沒多久,原本什麼都沒有的地面浮現出一片血跡,經過與原屍體位置對比,血跡處為死者頭部太陽穴位置。宋慈命仵作檢查死者頭部,果然在焦屍太陽穴附近找到傷痕。
案情取得突破,非事故而是謀殺,兇手先殺死死者,然後放火將死者家燒掉,企圖毀屍滅跡。
接下來宋慈走訪死者鄰居,經過了解,死者是一名泥瓦匠,前些日子曾在當地一家姓魏的大戶府上幹活兒,後來與魏府官家田七多有走動,鄰居們還見過田七來死者家。
田七?死者手底下那個四四方方的方框,再加上中間隱隱約約的橫豎槓,不就是“田”字嗎?聯想到這裡,宋慈已經大概猜到了兇手,於是派人立即前往魏府捉拿田七。
好巧不巧,衙役去捉拿田七時正好在田七房間搜出來一把匕首,一同帶回官府,到了官府之後田七一開始還想抵賴,宋慈命人把匕首與死者傷口進行對比,發現兩者幾乎完全一致,證據確鑿之下田七再也無法抵賴,供認是魏府主人魏獨厚指使自己這麼做的,於是宋慈又將魏獨厚抓捕歸案,人證物證俱在,魏獨厚供認不諱:
南劍軍地處偏遠山區比較窮,當地官府也窮,官軍常常缺糧,官府有時為了解決軍糧問題會向富戶強行徵糧。魏獨厚為了隱藏自家存糧便找到死者來給自家糧場四周築牆,這樣就能把糧食藏起來,就算官府來了也看不到自家的存糧,可憐的死者以為來了活兒幹完就可以換點兒糧食,沒想到活兒幹完了魏獨厚不僅要賴掉工錢,還因為害怕死者走漏自家存糧的訊息,便唆使官家田七害死了死者。
真相大白,魏獨厚和田七都被繩之以法,而宋慈也在此案不久後的嘉熙三年升任司農丞、贛州知州,接著又在嘉熙四年轉任廣東提點刑獄。
到了這裡,宋慈終於進入了《大宋提刑官》裡的角色了,所謂提點刑獄,即負責一路司法的官員,約相當於我們今天省高院和省檢察院兩個部門的長官。古代封建社會不比現代科技發達,很多民事、刑事案件由於缺乏偵查手段很難審理,每年都會積壓大量案件。
除了缺乏偵查手段,封建社會主流意識形態中對屍體非常避諱,讀書人又常常酸腐清高輕易不願接觸屍體,也造成了各路提刑對命案避之不及,越是牽涉人命越是難以結案。
來到廣東的宋慈決定改變當地這一現狀,不管積壓了多少案件也一定要一樁一樁的理清楚,還當事人一個公道。於是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宋慈加班加點處理案件,不到八個月的時間結案二百多起,為無數百姓伸張了正義,無數沉冤得雪。
也是在處理這些陳年舊案的過程中,讓宋慈越發覺得,僅憑一起兩起案件真相大白也許根本不足以拯救黎民百姓,腐朽的朝廷、腐敗的吏治才是所有冤獄的根源。
比如在宋慈處理的二百多起舊案中,有一起自殺命案,據卷宗記載死者是一個普通農民,可當時廣東地區並未遭受戰亂,常年降雨充足糧食收成穩定,一個普通農民完全沒有自殺的動機。
為了搞清楚死者真正死因,宋慈下令開棺驗屍,當時屍體尚未完全腐爛,宋慈發現屍體身上的傷口進刀重、出刀輕。
進刀重、出刀輕是一種刀傷創面的特點,指的是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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