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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宴,從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開始改為在瓊林苑舉辦,因此這場宴會又被稱為是“瓊林宴”。[35][36][37][38]

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變。

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第;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

唐代科舉考試有兩級(即地方州縣的發解試和中央尚書省禮部的省試),宋初承襲其制。開寶六年(973年)以後,宋朝將天子親臨殿試變成為定製,州縣發解試第一名自唐以來即稱“解元”,中央省試第一名宋代改稱“省元”,殿試第一名方才稱“狀元”。“連中三元”遂稱為科舉時代讀書人的最高願望。殿試時皇帝一般並不親自閱卷,事實上仍由各考官閱定等。考官所取定的名列前茅者,要送呈皇帝“御覽”。皇帝控制科舉的最後一關——“殿試”後,新進士們即成為“天子門生”。

彌封、謄錄,是北宋對科舉制度進行的最重要的改革。彌封就是將試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貫等記錄封貼起來,又叫做“糊名”。糊名之法最早出現在唐朝,唐初在吏部詮試授官時,所試判文,即用糊名考校之法。五代後周廣順三年(953年),知貢趙上交首次在進士考試中採用糊名彌封的辦法取士。

考生姓名彌封後,考官仍能認識其筆跡。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設定謄錄院,殿試卷子一律派專人抄錄,然後試官審閱,此後省試、發解試也次第推行謄錄制度。此外,北宋還進一步加強了科場紀律,實行嚴格的搜身法規,考察內兵衛羅列,巡行監視。北宋時舉子入場挾帶作弊之風頗盛,舉子“重裘而進,便於懷挾”,“挾書為奸”者頗多。北宋力求堵塞各種權門舞弊之徒,自然要嚴肅考場紀律。

這些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產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後期,此種方法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變,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北宋科舉最初仍每年舉行,但隨著實行彌封、謄錄,增加殿試等,使每一次考試的組織準備、人員安排等工作量大大增加,如果每年舉行考試,從中央到地方都會疲於奔命。因此從宋太宗以後,科舉實際上已沒有每年舉行。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正式規定每三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宋代還要舉行皇帝宣佈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變。宋朝加強了科舉考試中策論的地位和重要性。[83]熙寧四年(1071年)宋神宗與王安石正式推行科舉改革:科舉只設進士一科,將原來的明經、學究等科(泛稱“諸科”)都撤消併入進士科;廢除詩賦、帖經墨義考試,改試經義、論、策;殿試僅試策一道。王安石改革科舉的重要目的是統一思想、學術。

科舉考試前期重在詩賦論策,後期重在經學,王安石廢詩賦考經義,正是這一轉變的樞紐。元、明、清以程朱一家之說嚴酷統制知識分子思想,也由王安石用《三經新義》、《字說》等統制學校、科舉而開其先河。明清科舉所重的“八股文”,正是直接從王安石制定的“經義“演化而來的。

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司馬光等人的反對。宋神宗死去,高太后”垂簾聽政“,司馬光當宰相,推翻了科舉改革,僅儲存了新法以經義取代墨義的部分。元佑四年(1089年),由於經義取士推行了十多年,許多士人已不長於詩賦,因此宋朝又將進士分為詩賦、經義兩科。元佑八年(1093年)高太后病死,宋哲宗親政,又恢復了王安石所定的科舉規制

北宋取消了吏部銓試。但是從宋太祖開始殿試舉人,給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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