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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舉拔人才。[25]有人將隋代設立進士科作為科舉制度的開端,大業三年(607年),隋煬帝定十科舉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當即進士科……這是科舉(主要是進士科)制度的開始,將進士科的出現作為科舉制度起源的標誌,持隋朝產生說的人一部分認為進士科設立時間在大業年間(605-618年),一部分認為是在開皇七年(587年)。但是,歷史學家何忠禮否認隋代有進士和進士科之說,理由有二:一是遍考《隋書》和隋代文獻,雖然記載了開皇和大業中所舉的眾多科名,卻未見進士科之名,也未見進士科考試之實;二是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房玄齡、溫彥博、侯君素、孫伏伽、張損之、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唐代雖有進士科開創於隋的記載,但也有進士科開創於唐的記載,所以他認為隋代實行的仍是察舉制,進士科也起源於唐。
隋代
周谷城在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說:“科舉制,蓋取分科目而舉士人之義,這個制度創始於隋煬帝時代。”關履權說:“科舉是分科舉拔人才的意思。”但是其他歷史學家指出漢朝已經分科目而舉士人,分科舉拔人才。[25]有人將隋代設立進士科作為科舉制度的開端,大業三年(607年),隋煬帝定十科舉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當即進士科……這是科舉(主要是進士科)制度的開始,將進士科的出現作為科舉制度起源的標誌,持隋朝產生說的人一部分認為進士科設立時間在大業年間(605-618年),一部分認為是在開皇七年(587年)。但是,歷史學家何忠禮否認隋代有進士和進士科之說,理由有二:一是遍考《隋書》和隋代文獻,雖然記載了開皇和大業中所舉的眾多科名,卻未見進士科之名,也未見進士科考試之實;二是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房玄齡、溫彥博、侯君素、孫伏伽、張損之、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唐代雖有進士科開創於隋的記載,但也有進士科開創於唐的記載,所以他認為隋代實行的仍是察舉制,進士科也起源於唐。
科舉萌發於南北朝時期,科舉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隋代選官辦法是兩漢分科察舉辦法的沿襲。開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詔諸州舉貢士人按志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分別薦進,大業三年(607年)隋煬帝詔令薦人,分為十科。大業五年(609年)又詔諸州薦人,分為四科。隋代尚沒有自請投靠的辦法。雖然有說法說“煬帝始置進士之科”、隋代“置進士、明經二科”。但根據史料隋文帝、隋煬帝詔書記載的隋文帝的二科、隋煬帝的十科、四科中都沒有進士、明經的科目。至於分科舉薦的辦法也不始於隋。兩漢的察舉已經實施分科、策試。何況,即使隋代真出現了相當於進士的科目,也不能說這就是科舉制度。因為,同之前的選官制度比較,科舉制度的最重要的特點在於:一、投牒自應,讀書人都可自行報名參加考試,不必非要先由官吏推薦;二、考試定期舉行;三、嚴格考試。而隋代選官制度則不具備上述三個特點。隋文帝、隋煬帝的詔書都表明,參加選官計程車人仍然必須先得到高官的舉薦,制度上並沒有給予他們投牒自應的權利。隋代分科選舉共三次,都是由皇帝臨時下詔舉行,沒有定期舉行的制度規定。至於開皇七年(587年)關於諸州歲貢三人的詔令,也跟兩漢時州郡每年向朝廷舉貢士一樣,人數既少,考試也不重要,不同於唐宋定期舉行的全國大考。如果不以上述三點為科舉制度標誌,那麼兩漢察舉也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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