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小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科舉制度,春秋到清朝,上官小雅,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舉為秀才、孝廉等等。但是,一般沒有門路的布衣平民,幾乎沒有被察舉的可能性。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制,由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西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舉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魏晉時代,士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從民間取材,還讓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在南朝齊時,秀才科的策試開始有了明確的規定,“五問(合格)並得為上,四、三為中,二為下,一不合與第。”[21]考試成績分為上、中、下、不及格四等,而不及格者“不合與第”,不予授官。這說明考試已經比過去嚴格得多。南朝梁時,梁武帝在建康設立五經館,考試及格就給官做。各地寒門士子紛紛投館就學。其考試辦法為“其有能通一經,始末無倦者,策實之後,選可量加敘錄。雖復牛監羊肆,寒品後門,並隨才試吏,勿有遺隔。”已經明確提出了對寒門庶族子弟不論出身,隨才錄用的規定。
在北朝,北魏、北齊“凡州縣皆置中正。其課試之法,中書策秀才,集書策貢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輿出,坐於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對。字有脫誤者,呼起立席後;書有濫劣者,飲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奪席脫容刀。”(州縣都設定中正,中書、集書、考功郎三個部門的官員分別考核秀才、貢士、廉良三類人。)可見,北朝當時的考試辦法已經分科別類的實行,並且監督考場,不合格的舉人當場就遭受斥黜。
發展歷程
產生
科舉制的首創時間史學界存在爭議,有漢朝、隋朝、唐朝多種說法。
部分歷史學家以隋朝有分科舉人與進士科為由認為科舉制開始於隋朝。部分歷史學家考證證明科舉制開始於漢朝,證明漢朝不僅有分科舉人、按科舉人,漢朝還有考試進用,而且沒有可靠證據證明隋朝有進士科。部分歷史學家考證證明科舉制的本質是唐朝開始的允許自己報名參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以及考試黜落法,科舉制開始於唐朝。
漢代
部分歷史學家考證科舉制產生於漢朝,徐連達、樓勁指出,認為科舉開始於隋朝的人常以隋朝詔“京官五品以上及總管、刺史並以志行修瑾、清平幹濟二科舉人”為科舉的開始,但是此詔與北周的“遣戎秩上開府以上、職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舉清平勤幹三人”之詔基本一樣,更與西漢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詔舉賢良方正以來的歷代察舉詔令如出一轍。又有人以隋煬帝設進士科為諸科之一來說科舉制開始於隋朝。但是,認為科舉制開始於漢朝的人指出,科舉制是一整套“分科舉人,考試進用”之制,漢朝有秀才(茂才)、明經、明法、賢良方正、孝廉多個科目,漢朝的對策、試經是考試,因此部分學者認為科舉制是開始於漢朝。
至於隋唐新增的進士科,其名原出《周禮》,漢魏間人已有把貢於朝廷的孝廉比作“進士”的習慣。故隋設進士科,不過是比附古制而列科名以取文士而已,其完全從屬於漢朝以來的整套科目體系,與秀才、賢良之類異名同實。[24]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
隋代
周谷城在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說:“科舉制,蓋取分科目而舉士人之義,這個制度創始於隋煬帝時代。”關履權說:“科舉是分科舉拔人才的意思。”但是其他歷史學家指出漢朝已經分科目而舉士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