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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七年,太宗謂侍臣曰:“天下愚人者多,智人者少,智者不肯為惡,愚人好犯憲章。凡赦宥之恩,惟及不軌之輩。古語云:‘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歲再赦,善人喑啞。’凡‘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宄者賊良人’。昔‘文王作罰,刑茲無赦。’又蜀先主嘗謂諸葛亮曰:‘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之間,每見啟告理亂之道備矣,曾不語赦。’故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梁武帝每年數赦,卒至傾敗。夫謀小仁者,大仁之賊。故我有天下以來,絕不放赦。今四海安寧,禮義興行,非常之恩,彌不可數,將恐愚人常冀僥倖,惟欲犯法,不能改過。”
貞觀十年,太宗謂侍臣曰:“國家法令,惟須簡約,不可一罪作數種條。格式既多,官人不能盡記,更生奸詐,若欲出罪即引輕條,若欲入罪即引重條。數變法者,實不益道理,宜令審細,毋使互文。”
貞觀十一年,太宗謂侍臣曰:“詔令格式,若不常定,則人心多惑,奸詐益生。《周易》稱‘渙汗其大號’,言發號施令,若汗出於體,一出而不復也。《書》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為反。’且漢祖日不暇給,蕭何起於小吏,製法之後,猶稱畫一。今宜詳思此義,不可輕出詔令,必須審定,以為永式。”
長孫皇后遇疾,漸危篤。皇太子啟後曰:“醫藥備盡,今尊體不瘳,請奏赦囚徒並度人入道,冀蒙福佑。”後曰:“死生有命,非人力所加。若修福可延,吾素非為惡者;若行善無效,何福可求?赦者國之大事,佛道者,上每示存異方之教耳,常恐為理體之弊。豈以吾一婦人而亂天下法?不能依汝言。”
貞觀二年,太宗謂朝集使曰:“任土作貢,布在前典,當州所產,則充庭實。比聞都督、刺史邀射聲名,厥土所賦,或嫌其不善,逾意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極為勞擾,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貞觀中,林邑國貢白鸚鵡,性辯慧,尤善應答,屢有苦寒之言。太宗愍之,付其使,令還出於林藪。
貞觀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遣使貢方物,太宗謂群臣曰:“向使中國不安,日南、西域朝貢使亦何緣而至?朕何德以堪之?睹此翻懷危懼。近代平一天下,拓定邊方者,惟秦皇、漢武。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漢武驕奢,國祚幾絕。朕提三尺劍以定四海,遠夷率服,億兆刈安,自謂不減二主也。然二主末途,皆不能自保,由是每自懼危亡,必不敢懈怠。惟藉公等直言正諫,以相匡弼。若惟揚美隱惡,共進諛言,則國之危亡,可立而待也。”
貞觀十八年,太宗將伐高麗,其莫離支遣使貢白金。黃門侍郎褚遂良諫曰:“莫離支虐殺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興兵,將事吊伐,為遼東之人報主辱之恥。古者討弒君之賊,不受其賂。昔宋督遺魯君以郜鼎,桓公受之於大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百官象之,又何誅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置諸大廟,其若之何?’夫《春秋》之書,百王取則,若受不臣之筐篚,納弒逆之朝貢,不以為愆,將何致伐?臣謂莫離支所獻,自不合受。”太宗從之。
貞觀十九年,高麗王高藏及莫離支蓋蘇文遣使獻二美女,太宗謂其使曰:“朕憫此女離其父母兄弟於本國,若愛其色而傷其心,我不取也。”並卻還之本國。
貞觀初,太宗從容謂侍臣曰:“周武平紂之亂,以有天下;秦皇因周之衰,遂吞六國。其得天下不殊,祚運長短若此之相懸也?”尚書右僕射蕭瑀進曰:“紂為無道,天下苦之,故八百諸侯不期而會。周室微,六國無罪,秦氏專任智力,蠶食諸侯。平定雖同,人情則異。”太宗曰:“不然,周既克殷,務弘仁義;秦既得志,專行詐力。非但取之有異,抑亦守之不同。祚之修短,意在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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