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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與親眷們放在眼裡。他視所有弟弟為仇寇,與他們都有齟齬,還曾派人給他們投毒想殺死他們,只是未能成功。其中有一位弟弟名喚朱膺鈔,妻子趙氏生得很是貌美。朱膺罷垂涎弟媳的美貌,便罔顧人倫,一次又一次地/凌/辱/於她。
出了這樣的事,南渭王依舊袒護嫡子,不但不對他加以約束,反倒是勸朱膺鈔搬出王府躲避。朱膺罷得知此事後,因擔心他欺侮弟媳的事情暴露,便索性派人散播流言說是趙氏與別人私通。為了不讓趙氏說出實情洗刷冤情,他便強逼趙氏自殺了。趙氏的婢女逃脫,告知了朱膺鈔的生母此事的內情,他竟是將她們都活活打死了。
此時,朱膺鈔已經是這樁罪行的最後一位知情人與證人。朱膺罷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派人將他的府邸圍了起來,打算將他殺死。懦弱的朱膺鈔終於明白,自己無論怎麼躲也躲不過去,妻子死了,母親死了,緊接著輪到的便是自己。於是,他趕緊翻牆逃跑,告發了朱膺罷。
內閣對此案給出的判罰是:朱膺罷惡行累累,理應廢為庶人。但念在南渭王為他求情,可暫時廢去他繼承南渭王爵位的資格。至於他的屬下,則按照罪責的大小分別判處斬或充軍。朱膺鈔所告亦有不實之處,革去祿米三分之一。
“此案與朱鍾鈵案極為相似,比照那件案子判罰即可。”張清皎蹙眉道,“南渭王執迷不悟,明知嫡長子犯了如此大錯,卻依舊對他百般袒護,可見並未盡到為父教養兒子的責任。子不教,父之過。我看,倒是必須革去他祿米的三分之一,以儆效尤。”
“否則,今後所有宗室都學著他為親眷求情辯護,又將律法置於何地?難不成任何人犯下如此大罪,只須親眷苦苦為其求情,便都能赦免?至於朱膺鈔……沒能保護好生母與妻子是他的過錯,革去祿米三分之一的懲罰倒也合適。”
朱祐樘頷首,給朱膺罷判了賜自盡。泯藩這樁案子,他雖對朱膺罷的惡行感到憤怒,卻也同樣對南渭王的行為覺得很失望。愛子不同於縱容兒子,更不同於完全失去了是非觀念,否則兒子必定會長歪。朱膺罷之所以會如此暴戾,完全是南渭王縱出來的,父子倆都該為那些無辜人的性命負責任。
若換了是他,縱然再疼愛兒子,也絕不會溺子至此。過度溺子如同害子,卿卿時常提起的俗語,確實是有道理的。
作者有話要說: 這幾樁案子不是同一年發生的
為了加強衝擊性才放在了一起
_(:3∠)_~
朱膺罷應該是金字旁罷,顯示不出來~
第351章 雷霆之怒
這最後一樁案子, 主犯竟是一位親王。荊王朱見潚, 仁廟六子荊憲王之孫, 荊靖王之子。從血緣而言,荊藩與皇室之間親緣極近,荊憲王是宣廟的六弟,荊靖王乃是英廟的堂兄弟, 朱見潚則是先帝的從兄弟。從輩分而言,朱祐樘應當喚他為從叔, 便猶如張純與張鶴齡、張延齡兄弟之間的關係一般。
可這位荊王卻是將前頭那些案子中的罪狀都犯了個遍, 其惡行之累累, 簡直足以令人髮指——
他乃是荊靖王與王妃魏氏所出的嫡長子, 其下有一位魏氏所出的嫡次子朱見溥, 以及庶出的三弟朱見澋。因魏氏平時更偏愛朱見溥,賞賜金銀衣飾與飲食都加倍地給他,朱見潚早已心存憤懣。
荊靖王年僅三十一歲便早逝, 年少的朱見潚繼任荊王。為了報復魏氏舊日的偏愛,他便將她禁錮在宮中,減去她的衣服飲食供給。堂堂一位親王太妃,每日居然只能吃些殘羹冷炙,穿粗布舊衣。如此熬了十年,魏氏便抑鬱而死了。然而朱見潚竟然還不解氣, 命人將親生母親的棺槨從狗洞裡抬出去,無論生前還是死後都要狠狠地羞辱她。
魏氏死後,朱見潚的怒火依舊久久不息,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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