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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奇湞。因他年紀漸長,負責代理慶成王府的府事,便與當地文武官員熟稔起來。不久後,他認識了太原右衛指揮僉事李學等人,關係日漸親密,遂勾連著一起偷盜軍糧銀兩綢緞等物中飽私囊。
他們狼狽為奸,貪汙偷盜越發猖獗。名喚劉珏、金榮、陳賢、沈清等幾位軍人知道此事後,便準備揭發他們。誰料揭發之事被李學知曉,李學屬下有一名喚作黃璽的百戶出了個餿主意,讓李學將劉珏等人關進監獄,並誣陷他們盜墓。
劉珏等人被杖責一百後,劉珏與陳賢便越獄逃走了。李學將陳賢抓了回來,竟是活活將他杖斃了。李學的爪牙又要去抓沈清,沈清見陳賢冤屈而死,便趕緊逃走。李學沒有抓住沈清,遂抓了沈清之妻其氏及僕人傅氏。為了逼這兩個弱女子招出沈清的下落,他竟是動用了炮烙之刑,將傅氏刑訊而死。
沈清帶著兒子一路逃到京城想告御狀,卻未能成功。因為李學先下手為強,教唆慶成王朱鍾鎰誣告沈清。沈清被人當成了嫌犯,非但沒有人願意聽他的冤情,反倒是被逼得四處躲避。不久後,父子二人就被李學派人緊趕慢趕地抓了回去。而後,為了洩憤,沈清之子被李學生生打死,沈清也被他的爪牙勒死。
這時,僅剩的那位軍人金榮趁機越獄逃了出來,與弟弟金通一起告李學枉殺人命,以及李家女與慶成王府私自成婚等等。為了湮滅證據,李學派人將金通抓進監獄,動用嚴刑將他杖斃。接連死了這麼多無辜的性命,受害者家人再也忍耐不下去,遂在金榮的帶領下,一同告發了李學。
對此,內閣的票擬是:殺死無辜軍民的是主犯李學,他與從犯等十一人都須得處斬。而慶成王長子奇湞所犯的僅是偷盜貪汙軍糧銀兩之罪,因此,判朱奇湞革去冠帶在府中閉門思過好好讀書,慶成王誣告之事則以申飭即可。
“這樁案子中的惡人並非宗室,看似並不是一樁重案,實則並非如此。”朱祐樘眯了眯眼,冷聲道,“俗語有云,‘狗仗人勢’。若非有慶成王府在身後撐腰,那李學區區一名指揮僉事,怎敢屢屢殺人?甚至連上京告御狀的沈清父子也敢抓回去除掉?奇湞雖然沒有殺人,卻也不能說與這麼多條人命沒有任何干系。”
“但是,並沒有證據證實,慶成王府在這件案子裡犯下了甚麼樣的罪責。”張清皎輕嘆道,“以目前所得的證據,他們犯的錯,其一為合謀貪取軍糧銀兩之罪,其二為違背祖訓私自與當地文武官員結親。”
“仔細說來,這兩條罪狀與先前鍾陵郡王之罪很是相似。若往大了說,便是意圖不軌;若是往小了說,那便是違背祖訓與規矩。前者可廢為庶人,後者則可罰俸,私自結下的親事亦須得作廢。”
朱祐樘沉吟片刻,道:“廢為庶人稍有些重了。”之前鍾陵郡王那樁案子若不是事涉自家皇后,又有謀反之嫌,他也不會斷然將其廢為庶人。眼下卻不同,慶成王府並沒有謀反的意圖,亦不曾傷害他家皇后,因此可稍稍放寬一些。“不如這樣罷,罰慶成王三分之二的俸祿,並剝奪奇湞王長子繼承慶成王之位的資格,由他的弟弟們替上。”
於是乎,又一樁案子就這麼幹脆利落地斷了案。懷恩便提起了第三樁案子,泯藩南渭王長子膺罷,幾乎是與朱鍾鈵一般滅絕人性的兇手。泯藩乃是高祖第十八子朱楩之後,若論宗室輩分,南渭王與宣廟同輩,朱膺罷則與英廟同輩。
朱膺罷是南渭王的嫡子,早年便被封作長子,日後當繼承南渭王封爵。可此子自幼性格暴戾,若有人敢不聽從於他,他便命人將其打殺,甚至將人綁在木樁上當活靶子,用箭將對方活活射死。先後足足有數十人都命喪在他手中。他還強行/凌/辱/南渭王的妾室,但南渭王卻並未懲罰他,反而將這些事都掩蓋下來。
朱膺罷並未因南渭王的袒護而有所悔改,反倒是越發不將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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