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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根和田面,不論期限,皆可轉賣。
給官府交稅,是田面主的義務,也就是土地使用者交稅。
簽訂典賣合約,必須在官府交過戶稅,否則打起官司來很難說得清。
發展到北宋末年,一塊地的田根和田面,早就不知轉手過多少次,完全就特麼是一團亂麻。所以才有那麼多隱田逃稅,所以太監李彥能夠亂收租,因為大部分田產都難確權。
朱國祥現在清查田畝,還得理清田根和田面。
對於那些歷史遺留問題,實在無法確權的土地,能拿出田契或合約的,那就一人分一半,或者乾脆多人平分。
而且規定,從明年元旦開始,此後的私契官府不認。田主在典賣使用權時,如果不到官府報備過戶,該處田產的賦稅依舊由田根主承擔,等於把田賣了自己還要繼續交稅,如此才能避免田冊與賦稅的管理混亂。
肯定有無數小民,由於資訊不暢而被坑害,但這屬於陣痛,朱國祥是不會管的。
另外,田根、田面合一的田主,因為擁有完整田產,交稅時按照正常田賦收取。只有田面的田主,要多交一筆“田產分離稅”,這是逼著田主擁有完整產權。
陳東對這役夫安慰一陣,心裡忍不住嘆息。
若非是造反,哪能理得清田畝?完全就是一筆糊塗賬!
只有真正掌握刀子,才能快刀斬亂麻。
王安石那會兒,是方田令的最後希望,因為大量田根掌握在朝廷手中。
王安石把官府的田根賣掉,田根自由轉手之後,換成天王老子來都搞不明白。蔡京方田均稅是必然失敗的,就算基層官吏兢兢業業,也沒那個本事把隱田理順。
陳東突然覺得,只有造反才是唯一出路。
(感謝行情步雨的盟主打賞o(n_n)o~)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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