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葉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三十八章 改革內政2,砍不平,花山葉香,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人口大量往外遷徙造成了社會人口的流動頻繁,社會治理難度加大,這些都影響了政權的穩定性!
因此歷朝歷代皇帝都會制定嚴格的戶籍制度,即官府透過戶籍制度將農民固定在土地上,減少甚至遏制人口的流動,進而達到對人口管理的目的,也是為了徵兵、稅收以及服徭役的便利。從達官貴人的角度出發,戶籍制度的變化決定著自己能夠享受多少特權利益。
接受現代文明教育的王法當然不能接受戶籍制度這樣的落後野蠻制度,於是毫不猶豫地下令廢除戶籍制度,只保留類似身份證明的東西。
解決完這些之後王法又想起了法律,法律是一個很常見的詞,“法”和“律”也經常被混為一談,但是在很多時候還是不一樣的,最明顯的,“律師”就不能叫“法師”,此話雖有調侃,但也很顯著地提示了二者不同,而倘若我們留意中國古代的那些“法律”,會發現幾乎所有的這些“法律”都是XX律。
如此眾多的朝代都選擇了律而不是法,絕非偶然,至少僅僅從文字上講,中國古代的漫長歲月是以律治國,而非依法治國。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法的最早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上古時期的神獸“灋”,另有稱呼獬豸,根據傳說,“灋”頭頂有一角,能辨別曲直,在審理案件時,它會用角去觸理曲的人。
如果說“法”的背後是“超然於現實存在的公平正義”,那麼“律”就沒有這一重含義了。
“律”引申為強制命令下的整齊劃一,或者說把一切都管起來,所謂“師出以律”是也。至於這個“律”到底由什麼而定,那跟自然法是沒什麼關係了,在現實當中更有可能“誰掌握最強的暴力機器誰就說了算”。
像前世古代的法家這名字實在是天大的誤會,稱呼為“律家”或許更合適!事實上,在歷史上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法家學說”更多的名稱是“申商之術”,或者“申韓之術”。
商鞅變法,其實這話沒說完,準確地說叫“變法為律”,這個“律”當然具有普適性,但更主要的是不容置疑,如前所述,“律”的後面不必有自然法和公平正義,既然如此,就算有非常不人道的,底層意見很大的“律”,只要暴力機器能鎮壓都不是問題,所以秦律當中一系列嚴苛的規定應運而生,比如保甲連坐等等等等。
改法為律對統治者而言有兩大好處,一則只要掌握暴力機器就可以盡最大可能壓榨民眾汲取民力,此所謂“疲民,弱民而富國強兵”,二則統治者再也不用做“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的人肉獬豸,在擁有至高權力的同時,把這項重大的責任下推到官吏體系當中。
喜歡砍不平請大家收藏:(www.630zww.com)砍不平【630中文網】更新速度全網最快。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