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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其手,楚國之法遂差;張湯輕重其心,漢朝之刑以弊。以人臣之頗僻,猶莫能申其欺罔,況人君之高下,將何以措其手足乎?以睿聖之聰明,無幽微而不燭,豈神有所不達,智有所不通哉?安其所安,不以恤刑為念;樂其所樂,遂忘先笑之變。禍福相倚,吉凶同域,惟人所召,安可不思?頃者責罰稍多,威怒微厲,或以供帳不贍,或以營作差違,或以物不稱心,或以人不從命,皆非致治之所急,實恐驕奢之攸漸。是知“貴不與驕期而驕自至,富不與侈期而侈自來”,非徒語也。
且我之所代,實在有隋。隋氏亂亡之源,聖明之所臨照。以隋氏之府藏譬今日之資儲,以隋氏之甲兵況當今之士馬,以隋氏之戶口校今時之百姓,度長比大,曾何等級?然隋氏以富強而喪敗,動之也;我以貧窮而安寧,靜之也。靜之則安,動之則亂,人皆知之,非隱而難見也,非微而難察也。然鮮蹈平易之途,多遵覆車之轍,何哉?在於安不思危、治不念亂、存不慮亡之所致也。昔隋氏之未亂,自謂必無亂;隋氏之未亡,自謂必不亡,所以甲兵屢動,徭役不息。至於將受戮辱,竟未悟其滅亡之所由也,可不哀哉!
夫鑑形之美惡,必就於止水;鑑國之安危,必取於亡國。故《詩》曰:“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又曰:“伐柯伐柯,其則不遠。”臣願當今之動靜,必思隋氏以為殷鑑,則存亡之治亂,可得而知。若能思其所以危,則安矣;思其所以亂,則治矣;思其所以亡,則存矣。知存亡之所在,節嗜慾以從人,省遊畋之娛,息靡麗之作,罷不急之務,慎偏聽之怒;近忠厚,遠便佞,杜悅耳之邪說,甘苦口之忠言;去易進之人,賤難得之貨,採堯舜之誹謗,追禹湯之罪己;惜十家之產,順百姓之心,近取諸身,恕以待物,思勞謙以受益,不自滿以招損;有動則庶類以和,出言而千里斯應,超上德於前載,樹風聲於後昆,此聖哲之宏觀,而帝王之大業,能事斯畢,在乎慎守而已。
夫守之則易,取之實難。既能得其所以難,豈不能保其所以易?其或保之不固,則驕奢淫泆動之也。慎終如始,可不勉歟!《易》曰:“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誠哉斯言,不可以不深察也。伏惟陛下欲善之志,不減於昔時,聞過必改,少虧於曩日。若以當今之無事,行疇昔之恭儉,則盡善盡美矣,固無得而稱焉。
太宗深嘉而納用。
貞觀十四年,戴州刺史賈崇以所部有犯十惡者,被御史劾奏。太宗謂侍臣曰:“昔陶唐大聖,柳下惠大賢,其子丹朱甚不肖,其弟盜蹠為臣惡。夫以聖賢之訓,父子兄弟之親,尚不能使陶染變革,去惡從善。今遣刺史,化被下人,鹹歸善道,豈可得也?若令緣此皆被貶降,或恐遞相掩蔽,罪人斯失。諸州有犯十惡者,刺史不須從坐,但令明加糾訪科罪,庶可肅清奸惡。”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大理卿孫伏伽曰:“夫作甲者欲其堅,恐人之傷;作箭者欲其銳,恐人不傷。何則?各有司存,利在稱職故也。朕常問法官刑罰輕重,每稱法網寬於往代,仍恐主獄之司,利在殺人,危人自達,以釣聲價。今之所憂,正在此耳。深宜禁止,務在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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