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小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文景之治(4),春秋到清朝,上官小雅,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鼓勵生產
農業
文景二帝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按戶口比例設定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員,經常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發展生產,還透過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人民開荒。
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他即位後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按戶口比例設定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員,經常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發展生產。同時還注意減輕人民負擔,漢文帝前二年(前178年)和前十二年,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減為三十稅一,前十三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後,三十稅一遂成為漢代定製。文帝時,算賦也由每年120錢減至每人每年40錢,徭役則減至每3年服役一次。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春正月,下詔說:“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廣大地者聽之。”准許百姓從貧瘠地區遷往土地肥沃地區,以利發展農業。他還多次下詔申明以農為立國之本,強調重本抑末。他在詔文中說:“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飢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同時要求郡縣官吏認真執行,對失職者加以嚴懲。“吏發民若取庸採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二千石聽者,與同罪。”[12]漢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秦時17歲傅籍給公家徭役的制度改為20歲始傅,而著於漢律的傅籍年齡則為23歲。
農業的發展,使糧價大大降低,史載文帝時每石“粟至十餘錢”。為了保證農民的收入,吸引農民重視農業生產,漢文帝君臣認為惟一途徑就是提高糧食價格,對能夠提供糧食者實行獎勵。他們採取的策略是鼓勵有錢人家購買農民的糧食,捐獻給國家。對於能捐獻糧食並運送到邊境糧庫的,國家按照捐獻數額的不同賜予不同爵位,還可以贖罪。這樣,邊防要塞的糧食儲備迅速充足了,接下來又進一步充實各郡縣的儲備。只要郡縣儲備足夠一年所需,該郡縣就可以免收農民田租。在這樣政策的鼓勵下,農民的收入保障了,負擔減輕了,國家的儲備也充足了。
工商業
在工商業方面,漢文帝還下詔“弛山澤之禁”,即開放原來歸國家所有的山林川澤,從而促進了農民的副業生產和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鹽鐵生產事業的發展。文帝文帝十二年又廢除了過關用傳制度,促進商品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交往。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工商雜稅收入逐步超過了全國的田租收入,也使政府有財力減免田租。漢景帝恢復與匈奴等周邊民族通關市,發展邊境貿易。在“異物內流,利不外洩”的原則下,取得了巨大的貿易順差。
漢文帝前十二年還廢除了過關用傳的制度,這有利於商品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聯絡。對於農業生產的發展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厲行節約
漢文帝提倡節儉,他在位期間,宮室苑囿,車騎服御,都無增加。他曾經想做一個露臺,預算報上來,需要百金,他便放棄了這一想法。他說:“百金相當中產人家十家的財產總和了,我繼承先帝的宮室,還常覺得羞恥,怎麼能花百金建露臺。”為了減免人民稅負,他還減少自己的開支,裁減侍衛人馬。漢景帝下詔不接受地方貢獻的錦繡等奢侈物品,並禁止地方官員購買黃金珠玉,否則以盜竊論罪。
因為文帝提倡儉約,所以當時的國家財政開支有所節制和縮減,貴族官僚也不敢濫事蒐括,奢侈無度,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這是“休養生息”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
抑制豪強
漢廷禁止豪強私自鑄錢,採取重農抑商;逐步分化諸侯。
西漢前期“與民休息”的政策,對農民是雨露陽光,但卻助長了豪強商賈的實力。因為豪強地主佔有的土地多,輕徭薄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