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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並行;經濟上減免稅負,加強貿易往來,實施屯田;文化上,積極推廣中華文明。
永樂時期,明成祖繼承明初朱元璋對周邊少數民族的一些有效作法,進一步加強了對少數民族的統治,同時順應蒙漢交流的歷史大趨,改變洪武朝與蒙古等少數民族之間貿易限制政策,推行明蒙之間的通貢互市政策。一方面,重新建立和發展與蒙古諸部的朝貢關係;另一方面,擇明蒙交界近邊之地開設馬市,允許蒙古部落與明朝互市貿易、交換,並對其加強管理。這些措施,儘管因受明蒙政治關係的影響而存在一些侷限,但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之前明蒙間衝突對抗的複雜關係,為開啟明代蒙漢民族“通好”關係產生了積極作用。
明仁宗在位期間,選派精幹的軍事將領守衛北方諸前哨以防東蒙古人的入侵,取消了邊境的茶、馬貿易,並停派去雲南和交趾(安南)的採辦黃金和珍珠的使團。但他主要關心的是安南,雖然安南被合併已有幾年,但仍沒有平定。他渴望和平,提出一有可能就承認黎利的政權;但因為這樣做時機不成熟,他就繼續執行其父朱棣誘降黎利的政策。他斷定黃福為人過於謹慎,不能繼續在安南任市政按察使,於是以榮昌伯陳智接替他。但是明軍未得到加強,在洪熙末年,這種情況仍未改變。
外交
海外交流
明成祖朱棣登極後不久,就依照洪武初年的建制,在浙江、福建、廣東等地設立了市舶提舉司,負責查驗來華貢使身份、安排貢使食宿、管理口岸。以加強管理正當的中外貿易和友好交往。並且不斷地向海外各國派遣使臣,僅永樂元年(1403)就派宦官出使各國達三次之多:九月十五日,朱棣遣宦官馬彬等出使爪哇國,並詔諭蘇門答臘、西洋瑣裡等國;同月二十四日,遣宦官李興等出使暹羅;十月十三日,宦官尹慶奉使詔諭滿剌加、柯枝等國。從此開了宦官出使外國的先河。
永樂三年(1405),明成祖朱棣派遣宦官鄭和為正使,王景宏為副使,率水手、官兵餘人,乘“寶船”六十二艘,遠航西洋。明朝艦隊從蘇州劉家港出發,到占城(今越南南部)、馬來西亞的馬六甲、印度尼西亞的爪哇、蘇門答臘及錫蘭等地,經印度西岸折回返國。自此以後於永樂五年(1407)至宣德八年(1433)的二十多年間,鄭和又先後六次出海遠航。鄭和七下西洋,經過三十多個國家,最遠曾達非洲東岸、紅海和***教聖地麥加。
明仁宗時期取消了鄭和預定的海上遠航,繼續保持與中亞和南洋各國的納貢關係。
明宣宗登基後不久,明朝周邊的哈密回回、滿剌撒丁、占城、琉球中山、爪哇等數十國前來朝貢明朝,幾乎是每年都來。明宣宗在繼續他父親的收縮政策時,只和朱棣時期定期前來納貢的南亞和東南亞諸國保持例行的接觸,按來朝次數多寡排列,它們包括:占城(8次)、爪窪(6次)、暹羅(6次)、蘇門答剌(4次);來朝一次的有浡泥、榜葛剌、南渤利、柯枝、錫蘭、古裡、阿丹和阿拉伯等國。在維持這些關係的同時,皇帝還繼續執行不準中國人出海到國外定居或經商的更早時期的禁令。其目的是加強沿海的治安,使之不受海盜的騷擾,以及保持一切對外貿易的官方壟斷。這些不現實的禁令失敗了,因為在執行時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難。
再通西域
明成祖朱棣多次派遣吏部驗封司員外郎陳誠、中官李達等官員出使西域諸國,西域諸國如帖木兒帝國、tLF、失剌斯、俺都準、火州也與明朝多次互派使者往來,稱臣納貢。明朝與西域諸國加強了政治、駐軍和貿易往來,使得全國的統一形勢得到進一步發展和鞏固。
主要影響
永宣盛世時期,對西南的四川西南部、貴州全境、廣西北部、雲南東部(雲南的西部置乃是歷史上的南詔國)、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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