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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爸爸喝醉酒之後還是會打她,塞住嘴打,或者乾脆用被子悶著頭,鄰居的阿姨知道了,就偷偷教了時新月一個辦法,一看爸爸喝醉酒了,她就拎著一個盆,爸爸要揍她就把盆往地上扔。
阿姨就回來救她。
這個辦法成功過兩次,阿姨也成功報了警。
可是過了兩天她爸爸就在家裡整晚地用盆砸門……那之後她再砸盆子,效果就沒那麼好了。
婦聯,學校,街道,派出所……他們都來幹預過,他們來了,時新月的爸爸就會表現得痛心疾首,哭訴自己的老婆對自己造成了傷害,哭訴孩子的成績不好,說她撒謊,說她偷東西,說她小小年紀就不三不四。
總會有人更相信家長說的話,對吧?
再加上時新月的身上除了第一次之外一直沒有重傷,只是青紫,這種程度的傷害讓所有人很難對她爸爸的「定罪」。
時新月就這麼一次次地被送了回去。
終於有一天,她媽媽回來了,是派出所的一個警察阿姨找到了她。
媽媽回來,看見了一臉不成人樣的時新月。
「我要離婚,孩子歸我。」
「給我錢,五萬。」
「好。」
最後爸爸臨時反悔,獅子大開口成了十萬,時新月的媽媽還是掏了錢,離婚,帶走了時新月。
其實媽媽在外面的日子過得也不算好,十萬塊錢是她辛苦了五年多攢下來的全部了,跟著媽媽進了來到了這個城市,時新月才知道,媽媽原來已經有了一個當建築工的男朋友,媽媽有時候在男朋友的工地做飯,有時候直接就去做苦力活兒,為了讓時新月能上學,她租了一套學區房,用掉了入學位,又把房子租了出去,然後帶著時新月住在了開廢品站的老鄉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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