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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但是屬靈的身體。這種主張,後被稱為靈性的“真實存在論”。加爾文還在可見的教會和不可見的教會之間作了明確劃分,並強調教會自治的原則。
雖然他在《基督教要義》中未另闢一章節還清楚說明他的聖靈論,但是從他的論述中可以知道他對聖靈工作的觀點。對加爾文來說,上帝的靈與上帝的工作同時進行,而促成人的“相信”,當聖靈在人心中執行光照人心,使人在讀了上帝的話而產生信心。所以人非用理性接受信仰,亦非用理性確認聖經的權威,而是聖靈那奧秘的力量所做的工作。
雖然救贖預定論是他倡導的神學遺產,但主要架構非他獨創或原創。就救贖預定論可分“救贖”及“預定”兩點來說,對於預定,加爾文認為,得不得救在乎神的揀選,人的選擇在這件事上是毫無主權的。至於人們疑惑為什麼有人不被撿選,他引用了申命記29:29:“隱密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顯明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一切的話。”人不可能理解上帝為什麼施恩於人,屬神的心意,人無法明白,但對於拒絕救恩,人類依然需負責任。
至於救贖他發展了馬丁·路德所提出的因信稱義之論述。這個論點起初由奧古斯丁所提出,直到馬丁·路德時發展出“法庭式的稱義”。二人不同在奧古斯丁認為“義”是內在的,當神賜給人恩典時,“義”便成為人的一部分。對馬丁·路德及加爾文而言,這“義”是屬外在的,是“算作”、“當作”、“歸給”,人依然是罪人,只是在人們因著信神就算我們“為義”。而加爾文更提出“雙重恩典”說,在神的眼中算為義是恩典之一。第二個恩典則是:當人接受耶穌與基督聯合之時,信徒便可進入更新的過程,使其內在生命更像基督。
加爾文的教會論涵蓋非常廣,包括了基督徒的自由、教會的權柄、真教會的基本特質等,其中他所認為真教會的特質應該包括了:“傳揚聖道”及“遵行聖禮”。所以傳福音、聆聽上帝的話及遵行聖禮都是十分重要的。聖禮的定義加爾文對聖禮的定義是:“神賜恩給我們的證據,是一種外在的印志,和我們對他的敬虔之互相印證,加以確認。”
其中必要聖禮特別是指“洗禮”與“聖餐”。“洗禮”:加爾文認為洗禮是基督徒的第一個聖禮,是加入教會的表記,好叫人們被接入基督,成為神的兒女。加爾文反對私人洗禮,因為他認為洗禮與聖餐是教會的公共聖職,私人不可擅自施洗,且受洗者必須要先充分明白真理,才可施洗。
加爾文強調透過聖餐,使得信徒得以與基督連結。他並不重視餅跟杯,他主張“在聖靈裡耶穌基督身體真實的臨在”。也就是說,人在聖靈裡改變而體驗到耶穌基督的臨在,體驗到耶穌基督的身體與血。但是在領受聖餐時,必須傳揚神的道。所以對於當時天主教保留餅和杯,給生病無法前來的信徒或是王公貴族舉行私人彌撒,這些作法加爾文並不贊成,因為他認為不在崇拜及充分宣揚上帝的話之場合領受聖餐,是沒有意義的。
改革宗徹底與天主教分裂,稱新教或更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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