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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讓美國人不那麼寂莫,順便繁榮美國的媒體事業,更不會讓記者們無事可幹。也許自己離開好萊塢的那一天,美國人應該降半旗致哀,因為他們失去了一位總給他們帶來歡樂的好萊塢名人。
“我很遺憾,這位查爾斯似乎沒有一個很好的越獄計劃,光有熱身,沒有後續計劃。他當時應該去看斯皮爾伯格的《印第安那瓊斯》,說不定會萌發探險的念頭,培養一下冒險的精神,然後一走了之,躲到非洲一個古老的部落裡去追尋法老遺留的寶藏。”李思明對著某位追到夏威夷的記者說道,“我很冤枉,我跟他不是同夥,更不是教唆犯!我為美國聯邦監獄找出了管理方面的漏洞,應該給我發獎。我是一個有身份的人,換句話說,我是好萊塢的大人物。”
誰是大人物?只要在奧斯卡頒獎的那天晚上,在星光大道上一看就知道了。
毫無疑義,美國西部時間三月二十五號星期一的夜晚,對大多數人來說,尤其是影迷們來說,是一個多麼美妙的夜晚。
什麼是時尚?時尚通常是那些經常在我們的視線中賣弄風情的男女明星們帶動起來的。普通人即使是穿上了傳說中的“皇帝的新裝”,也沒人注意,更不會引起轟動。用中國人的話說,那是錦衣夜行,明珠暗投。
什麼是財富?看看那些明星們身上佩戴的鑽石珠寶就知道了。而且這些奢侈品大多數是由全球最著名的幾十家珠寶商免費贊助的,你還別不樂意,我可是明星,註定要在電視轉播中出現的,這是最好的廣告。什麼才最貴的珠寶、什麼才是勉強拿得出手的項鍊、耳環、戒指,夠了,足夠讓所有買不起但想要的人無地自容,忍著頭皮邊看邊流著羨慕的口水。
什麼是奢侈?美國時尚週刊曾經發表評論說,豪華轎車、頂級鑽石、高階時裝就要死亡了,因為價格昂貴,沒有現實意義。能用得起也只是少數人,但其中就有半數來到了奧斯卡,出現在全世界人的面前,這是何等的廣告效益啊?別說買賣,就是將高階時裝全部送給他們穿都值得,這麼免費的廣告,誰又能落下呢?
什麼是煽情?男人擁著最美麗最性感的情人,用最帥最迷人的微笑,衝著影迷們飛吻,女人拉著男人的手狂吻著男人的嘴,還有那沒完沒了的感謝、眼淚、激動、歡呼,投資商的腰包,政治家的立場,影評家的評論,廣告家的陰謀,匯成一片……
在所有來賓之中,李思明無疑是一個窮光蛋。他身上的那套行頭,是從香港買的,只值兩千美元,李思明認為這已經嚴重浪費了。本來他還有一隻手錶,那是楊月幾年前送給他的上海產的手錶,在戰場上都沒捨得丟,今天沒法戴著,索性留在住處。本來他倒是有一個結婚鑽戒,不過他從來沒有戴戒指的習慣,這跟後來大多數買得起鑽戒的中國男人一樣。
李思明可不覺得自己很寒酸,在他的眼裡他實在看不出湯姆漢克斯身上的那件義大利手工縫製的晚禮服,跟自己這套沒什麼不同。李思明身上這套,前世根本就買不起,更沒有穿上的機會,李思明很滿足。
“咱要比就比內涵!”李思明在心裡安慰自己道,“對了,大帥曾主動說過要送我一隻瑞士手錶,我把這給忘了,下次一定要他補上!”
李思明忘了,他也曾說過要送給他的特種隊員陳援朝一隻所謂高階手錶的,也許這正說明人類總是習慣地有選擇地忘記一些他想忘記的事情。
人靠衣服馬靠鞍,似乎穿上了名貴的服裝,戴上頂級的首飾,就是大人物了。這是許多人的心裡安慰,雖然沒獲得提名,或者即使獲得提名不一定得獎,但這場面上一定要不被人比下去,至少要給影迷們留下深刻的印象。
跟那些大師級的人物無法比,人家那是資歷深厚,沒法叫人忘記;跟那些賣座電影的導演也沒法比,這些人深得影迷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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