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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唐、宋、明、清朝的法典婚律上更是很明確的記載了給予以妾為妻之人的懲罰。
《唐律疏議·戶婚律·以妻為妾》:“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
《宋刑統》卷十三條:“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若婢有子,及經放為良者,聽為妾。”
看到沒有,以妾為妻的人不但雙方都要蹲監獄,而且監獄蹲完之後還要各還正之,也就是說出來之後原來是什麼身份就還是什麼身份,這場大牢算是白蹲的。所以別說是達官貴人了,就連普通的百姓人家,也少有這麼幹的。
後世的《金瓶梅》與《紅樓夢》中都有抬妾為妻的故事,但是這兩篇故事都是明清時期書寫的,那時朝廷對於以妾為妻的懲罰是‘凡以妻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為妻者,杖九十,並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兩相一對比,懲罰力度小了不少,而且滿人在入關之前,各位福晉之間的地位並沒有明顯的尊卑,而明朝經元之後,正妻在家中的地位也沒落了不少,所以這種事情在民間應該還是會有的,但是在官貴人家,只要是他還想要頭頂的烏紗和腦袋上的爵位,就沒有人敢明著這麼幹。
妾的地位雖然卑賤,但是確實是有人需要而且市場巨大,在加上真的有很多急等著用錢又不願意賣身為奴的平民,所以典妾這個行當也就應運而生了。
典妾,看著兩個字就能明白它的意思,是好人家的女兒典當為妾,既然是好人家的女兒,那麼她自然便是良籍,既然是典當的那一定就會有個時間,並且允許女孩的家人贖人,這樣的女孩主人家可以轉送,但是無權打罵,更沒有權利決定她的生死。
所以這樣的女孩典當的時間到了之後依然是自由身,期間其所生的孩子歸男方所有,若是無所出,則時間一到便可自行離開。
雖然是這樣,但是典妾對於女孩及其家人來說依然是一件與極其名聲有損的事情,不少人家有這個心思的,也都是偷偷摸摸的幹,如同牛家這樣肯大聲說出來的人家,還真的是聞所未聞,不過剛剛陳婆子說的什麼好像牛家還不止是典妾,他要是沒有聽錯的話,他們家貌似是把牛大妞給賣成奴婢了?
奴婢是賤籍,在律法上面的地位等同於牛馬驢羊,除非主人家心善放你從良,否則這輩子都是他們家的‘牲口’。
既然是‘牲口’當然是沒有人權的,是生是死全憑主人家的心思,只要主人家能給出一個理由,不管合不合理,官府都不會細問一個奴僕的生死。
典妾和賣身為奴這兩點可是有著本質區別的,牛大妞她爹孃到底辦的是哪一種文書?
見屋裡的人都對自己的話題十分的感興趣,陳婆子也不藏著掖著了,很是肯定的說道:“一定是賣了的,岳家那邊請的是牙婆而不是媒婆,所以牛大妞不可能是嫁過去的。典妾的話現在的行情大家都知道,黃花大姑娘也不過是一年20兩銀子,她們家的牛大妞都三十多了,憑什麼典出60兩的價錢,大家又不是傻子,想一想不就全知道了。更何況岳家請的那個牙婆我熟的很,她親口承認了牛家是把牛大妞給賣了,這還能有假不成。”
羅定聞言點了點頭,頗有幾分玩味的說道:“既然是嶽九鹽的家裡買了她,那我就放心了,那個家裡可不是好混的,牛大妞這一回要是在折騰,那可就真是在找死了。”
陳婆子聞言低笑了一下回到:“誰說不是那,這可是天堂有路她不走,地域無門偏要闖,在羅家好好的嫡妻不做,這下好了,被她爹孃賣進了鬼門關,這回想要再翻身,以她牛大妞的性格,那是真難呀。”
作者有話要說:牙婆是對古代專門從事人口買賣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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