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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的暴政。

出處是西方著名哲人:蘇格拉底之死。

被陪審團謀害而亡。

因此。

多數不一定代表正義。

也大機率是人們盲從的表現。

包括後世的網暴,輿論操控,媒體引導等等。

另外。

許尚認為……

民意,民族主義。

即:所謂的民主,首要保護的應該是少數和個人的權利。

這並非是為少數人說話。

而是為所有人說話。

因為只有保護了少數人的基本權利,才能防止少數遭到多數的迫害。

即便有一天你從多數跌落到了少數。

你依舊能夠擁有作為人的基本權利。

就像馬克思說的: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必要條件。

同樣的。

許尚制定的基層平衡制度。

司法(官吏)、民意(民眾)、俠客(大義)。

三方節制!

互為平衡!

民意推舉俠客,破格斬殺貪官汙吏。

但俠客犯法就需要受到制裁,相當於基層行政的一次性保險絲。

包括民意也不能持續膨脹,需要受到司法的框限。

而執行司法的貪官汙吏,也不能做的太過分,都得按照規矩來,不然上有監察御史,下有俠客仗劍。

此便是疊加的雙重限制。

許尚從一開始,就不認為民意能夠代表一切的正當性。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人在群體中,具有十分嚴重的盲從效應,太容易受到蠱惑,哪怕是現世基礎教育已經全面普及。

但輿論效應依舊非常容易被有心人引導,甚至走向失控。

更何況先秦時期的黔首民意。

自然是誰能操縱思想,誰的聲音大,誰就可以最大程度利用民意!

毫無疑問。

儒家正是此道的執牛耳者!

正所謂儒墨可稱世間兩大顯學。

現在墨家已廢。

儒家獨大。

曲阜孔氏自然吵著嚷著擁護民意。

說白了。

嘴裡都是主義。

心裡卻充滿利益。

古今往來。

不外如是。

高臺。

“粗鄙……你粗鄙!”

孔謙此刻真是臉紅脖子粗。

像他這樣的人,最是在乎臉面。

現在許尚罵他是狂犬吠日,不知所云,妥妥的刺刀見紅,刀刀見血!

那麼問題來了。

孔謙能夠反駁許尚提出的:多數人的暴論嘛?

很難!

原因在於孔謙原本想把民意與天命繫結!

許尚駁之大逆不道,此舉會導致天下大亂,人人自詡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於是。

孔謙退了一步。

把民意與大秦國策繫結。

許尚再駁:多數人的暴政。

孔謙無言以對,只能情緒化的說許尚粗鄙……

可言語再怎麼粗鄙,道理仍舊擺在了檯面上。

這就註定孔謙還得一退再退。

遠處。

林木之間。

“多數人的暴政!”

嬴政雙目綻放出精光。

非常通俗易懂的六個字。

組合起來。

卻讓人感到振聾發聵。

左相李斯出聲道:“夫子所言極是,如果民意能夠裁決一切,那我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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