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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天在北城有演出,你要不要來北城,看我演出?如果你要去的話,你可以跟我一起。”

那時候喻婉才剛滿17歲,叛逆厭世。她的父母從來都不關心她,滿心滿眼只有她弟弟,她在家裡就如同一個卑微可憐的寄居者。

她早就想逃離這個垃圾家庭,垃圾小縣城。

所以當聽到陳志鈞這句話時,她毫不猶豫的選擇了跟隨。

那個時候多單純,一心只想著擺脫和逃離,因為偶像的邀請高興得傻了眼,還以為自己的命運終於得到了轉折點,更沒有意識到陳志鈞那句話的模稜兩可。

她還以為陳志鈞邀請她看演出,就真的打算收她為徒,教她音樂。然而,並不是。

她帶著一腔孤勇闖去了這個讓多少人嚮往的北城。

走出小縣城她才知道,這個世界原來這麼大,一座城市居然還能這般繁華。

她沒有錢,只能想辦法找地方兼職賺錢,正規單位肯定進不去,她還沒成年。只能去一些小餐館打打零工,於是陰差陽錯下她去了吳歸家的餐館。

她在餐館一邊打工一邊抽空跑去看陳志鈞演出,陳志鈞也算是讓她走了後門,每次看演出她都沒給錢,有時候放假了陳志鈞還會讓她跟著樂隊一起去商演,讓她漲漲見識。

在喻婉的心目中,陳志鈞不單單是偶像,更像是一個伯樂,一個老師。帶她開闊眼界,讓她更深一步的瞭解搖滾樂。

他比她大十五歲,可以當叔叔的年紀,是她的長輩,他就算親密的叫她婉婉也合乎情理。

可有一天,這個她一直當作長輩當作偶像的男人,藉著教她創作的由頭,約她去了他的工作室,她去的時候他已經喝醉了,對她動手動腳,然後將她壓在身下,拼命撕扯她的衣服。

她只能撕心裂肺的尖叫,不停的掙扎。

他還試圖勸她乖順,哄誘道:“婉婉,我真的喜歡你,真的喜歡你,你跟了我,我絕對會對你好。”

就在她快要絕望的時候,樂隊其他成員回來了,看到這一幕之後拉開了陳志鈞。

那一刻喻婉才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世界觀崩塌,一個平時看上去那麼和藹可親的人,內心實則這般的骯髒和黑暗,她宛如吃了無數只蒼蠅,噁心、痛苦,一度要陷入抑鬱。

她滿肚子的苦楚沒地方說,她怕她再憋著,可能會瘋。於是她將這件事告訴了吳歸,吳歸帶著她,衝到了陳志鈞的工作室,將工作室砸了個稀巴爛,他還把陳志鈞打進了醫院。

陳志鈞的家人揚言要告吳歸,喻婉為了保護吳歸,便先發制人說要告陳志鈞□□。

陳志鈞的姐姐和妻子來和她談判,他的姐姐尖酸刻薄,冷嘲熱諷,說陳志鈞告訴他們,是她先勾引他。

還說她不要臉,跟著陳志鈞跑來了北城,整天纏著陳志鈞不放,他們陳家沒把她當小三打一頓就不錯了。

在這之前,喻婉從不知道陳志鈞有家室,他也從來沒提過,甚至對外宣稱自己單身。

喻婉向來不是什麼好脾氣的人,對於陳志鈞姐姐的挑釁,她毫不留情的反擊。她那時候還差幾個月滿18,還故意騙她們錄了影片留下了證據,即便陳志鈞沒得手,光是一個強.奸未成年少女未遂,也足夠讓陳志鈞爛在牢裡。

陳志鈞的妻子是一個很溫柔講理的人,她當場就給喻婉跪了下來,給喻婉磕頭認錯:“我求你,小妹妹,別告他,他是個畜生他罪該萬死,可我們孩子才剛剛上幼兒園,不能這麼小就沒有爸爸。”

陳志鈞應該是個慣犯,他的家人對於他出軌倒是習慣了,那時候怕是怎麼都沒想到他會來個強.奸未遂。

陳志鈞的妻子額頭都磕破了皮,哭得肝腸寸斷。喻婉哪怕再狠,那也不是什麼鐵石心腸。

而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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