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皇帝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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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的奴婢、刑徒參加起義;同時在一些割據勢力的軍隊中也有不少的奴婢、刑徒。劉秀在重建漢朝政權中,為了瓦解敵軍、壯大自己的力量,也為了安定社會秩序、緩和階級矛盾,曾多次下詔釋放奴婢,並規定凡虐待殺傷奴婢者皆處罪。另外,還規定不許任意殺傷奴婢以及廢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說明奴婢的身份地位較之過去有所提高。同時,在省減刑罰的詔令中,還多次宣佈釋放刑徒,即“見徒免為庶民”。
度田制度
劉秀為了清查核實墾田畝數和戶口、年齡,下詔度田,劉秀還嚴厲打擊“度田“不實的官員,平息了由此引起的叛亂,使“度田“取得了成功。與“度田“措施相一致,光武帝執行抑強政策以限制和打擊豪強勢力,其政權並非代表豪強地主利益的“豪族政權“。“度田“事件後,與此相關的戶口調查與上計制度一直得到貫徹執行,因此,東漢時期的戶口統計資料是真實可信的。
抑制豪強
東漢本是在豪強勢力支援下建立起來的。但豪強勢力的發展,土地兼併的逐漸嚴重,既威脅皇權,也影響百姓生活,以及為了加強朝廷對全國墾田和勞動人手的控制,平均賦稅徭役負擔,劉秀於建武十五年(39年)下詔令各郡縣丈量土地,核實戶口,作為糾正墾田、人口和賦稅的根據,又命考察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詔下之後,遇到豪強勢力的抵制。
劉秀下令將度田不實的河南尹張汲及其他諸郡太守十餘人處死,表示要嚴厲追查下去。結果引起各地豪強大姓的反抗,“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青、徐、幽、冀四州尤甚”,予東漢以極大威脅。面對兩種不同性質的反抗,光武帝採取鎮壓與安撫並用的手段,一方面“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拖,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很快,賊便解散了。
另一方面,把捕到的作亂首領人物遷往他郡,“賦田授廩”,切斷他們與原所在郡的聯絡,給了豪強地主嚴重的打擊。經過度田事件後,郡國大姓的抗衡平靜下來,出現了“牛馬放牧,邑門不閉”[61]的大好局面。度田也成為東漢的定製。因各項政策措施地實行,為恢復發展社會生產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使得墾田、人口都有大幅度的增加,從而為東漢前期八十年間國家強盛的“明章之治”奠定了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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