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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以定法。人治之難,難在乾坤獨斷。法治之貴,貴在大綱小紀,無法不修。畿甸遐荒,無微不燭。”

聽完宋應昌之言,楊俊民撫須道:“如大司寇,大司馬所言,火耗歸公乃修一條鞭法之不足,推行萬曆新錢所用,但地方舞弊弄法又豈止於火耗一項。至於治人治法之論,不在此議,下面不必再爭。”

百官此刻也聽得出來,于慎行,宋應昌之言,論據充分,正是事功黨務實的風格。而蕭大亨說得雖好,但只在務虛上作文章,沒有落到實處。

楊俊民詢問後其餘九卿或不表態或贊同,唯獨大理寺卿鄭繼之反對宋應昌道:“從來足國之道必先足民,而足民之道在於薄賦。耗羨乃州縣私徵私派,於理不通,於法不合,若以火耗納入正項,必有不肖官員指耗羨為正項,而於耗羨之外又事苛求,必至貽累小民。正項之外,更添正項,他日必至耗羨之外,更添耗羨。此與盤剝百姓,加徵加派何異?更有縱貪之害,有違祖制。”

楊俊民則道:“鄭廷尉似沒有看清揭貼所書,火耗歸公當然不可為正項,乃州縣百姓將正項與火耗一併自封投櫃,由州縣封櫃至藩司,經戶部奏銷之後,再由藩司至州縣。”

鄭繼之則繼續道:“縱是藩司封櫃,又豈能禁州縣官員耗外加耗。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朝廷不明文律法,州縣猶自畏懼,一旦放開則大行其道。”

楊俊民笑了笑,又問何人可答。

通政使林材起身道:“不知鄭廷尉為州縣時收不收耗羨?不收耗羨,能養家小否?難養家小,則失人倫,收了火耗,則欺百姓。凡慕虛名必處實禍,而今朝廷無耗羨之名,百姓卻有耗羨之實,豈是我等可以無視。”

“本使以為與其州縣存火耗以養上司,不如上司以火耗以養州縣,與其名實相違,移東就西,使百姓將官員胥吏貪取民財而歸之皇上,倒不如攤開來說。可責令督撫將火耗通盤合算,如何抵項,如何補漏,若干養廉,若干公用,一一上奏戶部題銷。但凡能說得通,行得去,如此既服人心,事亦不誤。”

林材之後,九卿言畢。其餘官員各自發言,不拘三品官員,科道御史官位高低。

廷議進行到現在,若說蕭大亨,鄭繼之這樣官員,言語還有分寸,反對之見言之有物。到了後來言官發言時,不少反對火耗歸公的官員,已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噴而噴。

眼見與此,孫承宗已不顧林延潮之前話,起身仗義執言道:“火耗之事……”

孫承宗雖陳言一番,仍未起力挽狂瀾之用。

楊俊民這時點了禮部右侍郎朱國祚發言。

朱國祚是申時行的得意弟子。但申時行下野後,對方與林延潮關係不好,反而與沈一貫走得很近。據說是朱國祚萬曆十一年狀元,但人們總拿他與林延潮這位萬曆八年的狀元比較,如此一比,自是令朱國祚心底生了恨。

朱國祚依附沈一貫還有一個原因,二人都是浙籍官員。

朱國祚發言時,沈一貫微微一笑。

但見對方出聲道:“啟稟大司農,州縣火耗原非應有之項,因通省公費及各官養廉,有不得不取給於此者,朝廷非不願天下州縣絲毫不取於民,而其勢有所不能也。”

“但眼下有的縣拉了虧空,有的縣卻是富裕,以往地方官員按地裁量,火耗加一加二加三不等,而今朝廷一律繩之,既無法養廉,亦不能免去百姓所遭搜刮,不如以次第裁量。”

沈一貫聞言神色一變,朱國祚看似反對,實際上卻支援了林延潮。

這是怎麼回事?沈一貫想到一個可能,頓時色變。

朱國祚的改弦更張,實令不少人一頭霧水,更令沈一貫一方陣腳大亂。

原先有幾個要發言的官員,頓時遲疑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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