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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飛和陳大明來到了c市,過去了這麼多年,當年參與調查這起案件的辦案人員大多都已經調離或者已經退休。能找到的一些人,對於這起案件也都沒有什麼印象,畢竟這在當時只是一件強姦未遂的小案子。

最終經過多方努力,找到了當時辦案的民警,現在已經退休了。那位老警察一看到馬全良的照片,馬上就想了起來。他說他辦了一輩子的案件,唯獨對這件案子印象深刻,因為這件案子在當時來講是十分特殊的。

據這位老警察講馬全良是在行兇的時候,被周圍趕來的群眾當場抓到現行的。人們沒想到這樣的人能這麼大力氣,幾個群眾合夥才把他制服,其中一個人還被傷刀傷到了手。

陳大明問道,“他明明是坐輪椅的,怎麼還讓這麼多人才能制服他呢?”

老警察一臉嚴肅的說,“如果不是當時抓到現行,很可能就被他逃脫了,因為沒人能想得到他是能走路的。”

“他兩隻手拿著一雙特製的鞋子,他的雙腳也是能夠行走的,只是脊柱無法支撐,他用雙手拿著鞋在地上支撐,相當於在地上爬行,走路姿勢極其怪異就像一隻猩猩在地上爬行一樣。並且他的力氣很大,在當時像他這樣的殘疾人如果不是特別惡性的案件,是不會收押到監獄的。”

“通常來講,會讓他在自己的居所限制他的自由。然而這個人卻不一樣,他是有自理能力的,並且不需要輪椅也能夠行走。”

“在監獄服刑的時候,他是用兩個小凳子來代替鞋在地面行走的,走的速度一點不比正常人慢。”

“並且這個人的性格極其暴躁,在監獄裡數次跟人打架把人打傷,因此關了不少次禁閉,他坐了整整5年牢,一天的刑期都沒有減。”

“本來因為他在監獄裡的把人打傷,是被加了刑期的,不過後來他得罪了監獄的一個老大。那個老大嘲笑他的時候,他把老大打了,結果被一群人真的把他的腿給打斷了。以後他就不得不坐輪椅了,那時候正好已經滿5年刑期,也就把他提前釋放了。”

聽完老警察的敘述,李建飛和陳大明心裡基本上已經有數了。

據調查,馬全良出獄以後就去了那個沿海城市,當地殘聯給他安排了一份在路邊修腳踏車的工作。從此他就在那座城市生活了下來,一直到現在因為他的腿已經不能走路,只能靠輪椅,所以這些年他沒有再犯案。

他現在已經快60歲了。

李建飛向馬全良所在地的警方發了協查通報,

因為在當初受害人體內留下了精液,所以一進行dNA比對,馬上便鎖定了他就是兇手。

面對確鑿的證據,他一切都交代了。

馬良除了身材矮小,走路姿勢怪異以外,其他方面都和常人無異。然而因為他長得實在太怪異,所以周圍的人一直把他當做殘疾人看待。從小到大就受盡身邊人的欺凌,所以讓他形成了非常孤僻的性格。

他有正常的生理需求,但是卻沒有女人看得上他。還有很多人反而當著面嘲笑他,所以讓他有了仇視周圍所有人,仇視整個社會的心理。

他開的那個小賣店,成了人們閒著無聊時候聚集的地點。有些男女在那買東西的時候,便順便閒聊有說有笑。有一些有著不正當關係的,在那打情罵俏,絲毫不忌諱馬全良就在旁邊看著。

因為人們壓根就把他當成了一個透明的人,人們忽視了他的存在,這種忽視也讓他感覺無法忍受。

他行兇的第1個目標就是黃曉娟,因為黃曉娟這個人一直都大大咧咧的。就住在小賣店的附近,家裡需要的一些生活日常用品,都會去這個小賣店去買。

馬全良經常看見黃曉娟跟其他男人打情罵俏,滿嘴黃腔,便認為黃曉娟是一個比較隨便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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