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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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明和李建飛去走訪了一些當時的老住戶,人們對於馬大個的印象也都不深,也只知道他的綽號不知道他的全名。並且每一個廠區的人都知道他,幾乎都在他的小賣店買過東西。這些人回憶說,他們從沒見過馬大個主動跟人說過話,也沒見他有過朋友,除了感覺這個人比較好色之外,其他就沒什麼了。
之所以人們認定他好色,是因為他只要見到年輕女人,眼睛就像冒了光一樣,直勾勾的盯著人家不放。為此他沒少受到人們的嘲笑,曾經有女人說被他盯著,雖然明知道他碰不到自己,但是也讓人渾身寒毛直立感覺到很恐慌。
人們對於他突然離開廠區也並不覺得意外,因為在當時所有在廠區做生意的開小賣店的,小吃鋪的基本上都黃了,很多人最後都離開了。
當陳大明問受訪者最後一個問題,你覺得馬大個有沒有可能是當年廠區連環兇案的兇手的時候,幾乎每一個聽到這個問題的人都會感覺到這個問題很可笑。
其中一個人說,他那樣基本上沒那功能了吧,也走不了路,連只雞兒都抓不到,怎麼可能去殺人。你們調查也應當找一個有可能殺人的人去調查呀?
這些人對於馬大個的態度讓李建飛和陳大明繼續調查的信心,受到了很大的打擊。連陳大明都想,自己是不是找錯了線索。
然而所有的疑點以及線索卻又都指向了馬大個,幾乎每一起案件,都或多或少的和這個人有些牽連,在現實當中幾乎是不可能有這麼多的巧合的。
終於經過多天的努力,陳大明終於在一份案卷記錄上查到了馬大個的真實姓名,原來他的名字叫馬全良。
知道名字就好辦了,李建飛立刻去查,符合年齡體貌特徵並且同名的應當並不多。
當年馬全良為什麼要離開廠區呢?因為畢竟他是在這裡出生長大的, 在當地部門的幫助下開了一個小賣店,最起碼衣食無憂。
馬全良是在1991年底的時候離開廠區的,而最後一起案件發生在1991年的10月份。在他離開以後,就再也沒有發生過命案了,他離開之後就此銷聲匿跡,再也查不到有關他的資訊。
那個時候的戶籍資訊基本上全靠手動錄入,想要查詢核實起來比較難。
他在離開廠區以後到底去了哪兒呢?不可能就這麼平白無故消失的。
最終李建飛利用現有的馬全良的一張照片,向全國的公安系統發了一張協查通報。
很快透過大資料比對,最終查到這個馬全良已經遠在千里之外的一個沿海城市生活,並且他早已經改了名字。
他現在的名字叫張有福。
李建飛調出張永福的檔案,發現照片就是馬全良,雖然已經過去了30年,但是一眼就能看出來張永福就是馬全亮,當年他究竟用的什麼辦法改的名字,換的身份證就不得而知了。
李建飛還在關於張永福的檔案記錄中查出在1993年的時候,他在距離本地幾百公里遠的c市,因犯有強姦未遂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當時檢察院起訴的罪名包括故意傷害罪,因為他在行兇的時候手裡拿了一把刀,先是在背後偷襲受害人,但是受害人當時身上揹著個雙肩包,擋住了這一刀。
而據他自己本人交代說,他拿刀只是為了嚇唬受害人,他是故意扎到包上的,他本人主觀上並沒有傷人的意思。因為他是個殘疾人並且是初犯,所以最終是以強姦未遂罪,判了5年。
也就是說他離開廠區以後去了另一個地方,在那個地方又犯事兒了。
陳大明猛然間想到了一點,他讓李建飛再查一查,在那兩年時間馬全良所在的c市,有沒有發生過未破獲的命案,和廠區命案作案手法接近的。
李建飛一查,果然查到了兩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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