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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卷與硃卷確實存在問題,墨卷為考生本來的試卷,硃卷為謄錄官謄寫的試卷,考官憑硃卷審評高低。
草榜出來後,再行核對墨卷與硃卷的編號,確定貢士名錄。
編號根據天干地支與數字來編。
孔豫的墨卷與硃卷大有貓膩,墨卷和硃卷編號都是「乙拾貳」,可內容大相逕庭。
硃卷的內容條理清晰,墨卷卻是詞不達意,兩者差距甚大。
也就是說,有人故意編錯號,將成績記載了孔豫頭上。
那麼,硃卷「乙拾貳」的文章到底是誰寫的?
謝堰連夜派人去國子監尋找,幾十名文吏在浩浩捲軸中終於找到了硃卷「乙拾貳」的主人,乃吏部侍郎張翼和公子張紹的卷子。
而張紹的卷子也很奇怪,他的硃卷編號是「乙拾貳」,墨卷卻是「己拾貳」,「乙」與「己」,一筆書,確實容易出錯,依照科考規矩,編號不對者,棄用。
也就是說,謄錄官在謄錄時,把二人的硃卷編號對調了,而校對官只校對了編號,不曾校對內容,以至於把張公子的成績紀錄到了孔豫身上,這麼一來,原本屬於張紹的貢士名額,就這麼被孔豫給頂替了。
論理,定榜時,主考官與監察官該核對一遍硃卷和墨卷,可偏偏誰也沒發現問題,且在填榜上按下印鑑。
所有科考官員都涉嫌包庇孔豫。
次日清晨,證據遞到奉天殿,朝臣炸開了鍋。
翰林院與禮部幾位老臣,年紀均過半百,一輩子兢兢業業,高風亮節,誰也不承認徇私舞弊,有人拂袖撞柱,以死明志,有人痛哭流涕,當場暈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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