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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對鬧公堂,敗壞人心,豈能只痛心而不教乎,當以法令導化,不懲惡何以揚善?秀才楊鑑以母為奇貨可居,狼心狗肺,妄言假孝。為存天理,報與學官,奪其功名!”

在這種孝義名頭下,楊秀才的同學也不敢出面說什麼。

楊秀才叔父上前回護道:“我侄兒並無惡行。”

李佑冷聲道:“本官斷案先論心再論行,心術不正一樣重判。況且區區十五六少年如何能以一己之力逼迫母親,怕是背後有你等夫家近親合夥罷。只是弱女子狀告夫家不便才未彰顯你等罷了。”

“此言差矣…”楊秀才叔父連忙道。

又是這句…李佑大喝:“住口!刁民膽敢欺本官年少不更事?寡婦若得旌表,家人儘可免服役。其本人不願守節,想必都是你夫家為一己之私強逼,還敢恬不知恥上前互相迴護,真道衙門如你家後院?罰你銀二十入庫!”

當即有些旁觀小吏感到這李推官簡直口舌如刀,逮住誰整治誰,偏偏還都有些道理。而且也品味出來了,許多話都是說給旁聽者的。

李佑繼續判道:“孀婦阮氏,與他人和殲,併為一己私情,誣子索命,斷前夫之後,侵夫家之財,其心可誅,念及婦人體弱不受刑,不加杖而發與官賣!”

楊秀才又忍不住了,判書要請學官奪他功名還可以忍,回頭與學官好生溝通也就逃過去了。但母親真要被賣成奴婢,他的面子往哪裡放?連忙再次上前求情。

李佑讚道:“真乃大孝子也!本官自當體諒。”便又改為“杖八十”。

然後看楊秀才問道:“孝子以為如何?”

楊秀才不敢不當孝子,道:“母親體弱,為子願以身代刑。”

“好!”李佑道:“秀才相公身為士子不加刑,但如今為願代母受刑,本官也不得不感念一二,故而…行刑!”

你還真打?楊秀才呆住了。

黎易常和楊秀才身體不錯,被打了八十杖居然都沒死,被抬出衙門外,一個繼續枷號一個扔給家人。

府衙胥吏觀後嘆曰:“此官機敏兇殘,洞察人姓,斷起案能把原告連同被告都打成半死,罰了證人二十兩銀子,一個秀才功名還不知道保不保得住。吾輩今後不好過矣。”

時人有記載道,李推官斷案如鏡鑑燭照,影綽纖毫畢現皆無所遁也,其常言有罪推定四字,不知為何意。又嫉惡如仇,眼不容沙,好用酷刑重典,法令嚴肅,為府中殲邪所懼,不敢輕入公堂。亦有人云,李推官不免剛愎自詡之嫌。

其實,李佑是一個出色的演員,身為理刑官不嚴毅剛肅不容易出彩,遍覽做官出色的,哪個不是多面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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