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跡、腳印、馬蹄印、車跡、碎布絲、折斷的草木、地上翻起的顏色不同的土塊……兩人帶著差役細細搜檢證物,提都沒提那位徐才子半個字,而是說著方才那具屍體上呈現的狀況。

宋時自打他爹在廣西任職時就管著衙門事物,桓家人說他把持訟訴,倒也不是假的。縣裡刑名方面就有一項特別的工作,就是驗屍——實際縣務中叫檢肉屍,然後填屍格,這是結案時必須附在卷宗後的,沒有這些,那案子在上司手裡就不算破。

雖然一般縣令都是叫仵作驗屍,首領官查驗,自己拿著填好的單子看看就行,可到宋時這裡,卻要親力親為,不敢全聽下面的——

畢竟衙門小吏沒什麼節操,只要錢給到位,那些仵作是敢隱瞞真正死因,甚至製造出符合結案需要的傷口的。這時代又沒有照相機儲存證據,驗屍單上填什麼就是什麼,過幾年屍骨都爛了,一樁血案便死無對證。

屍體、兇器、證詞……都要齊全,才叫破案。

宋時前世是看了一部《大宋提刑官》、兩部《法醫宋慈》、三部《少包》的人,既有激情又有技術,一直戰鬥在縣裡破案的第一線,驗屍經驗十分圓熟。桓凌上任以來多是處理各府送上來的文書,親自追查案件還是頭一回,更是第一回 見著屍體,其實也十分不適。只是他生性隱忍,又有個心上人在眼前,不願意露出恐懼之態,強忍著沒吐出來,還逼著自己上前跟著看了屍身。

好在宋時預先準備了竹炭口罩、羊腸手套、小羊皮套袖等防護用品,都給他穿戴上,也算是給了他一些安全感,讓他能撐過第一次的衝擊,沒當場吐出來。

直到屍體入棺,他才能將那情景拋諸腦後,專心聽師弟分析案情。

“福建天氣溼熱,屍體腐化得快,我按屍斑、角膜混濁的情況看來,屍體死亡應在兩天內。這兩天內汀州府也沒降什麼雨,拋屍地在一片荒山腳下,平素經過的人少,容易留下證據。而最容易留下線索的地方就是他們拋屍的井邊……”

那屍身有五六處刀口,傷口平滑,有幾處刺傷深達尺許,寬度卻窄,從刀口看來倒像是剔骨尖刀捅出來的。喉間有一處斜斜向鎖骨劃下去的刀傷,刀口翻卷,力道先重後輕,定是傷者被襲中咽喉之後作了掙扎,又被人連續劃傷、捅傷。如果是剛剛殺人就拋屍,井旁地面必會有噴濺血跡、有踩在血跡上的腳印或為了掩蓋血跡而挖土掩埋的不正常痕跡。

“可這井旁地面卻什麼都沒有,那麼屍體是死後才被人扔到這裡的?”

正是。所以需要細察周圍是否有腳印、車轍之類的痕跡。

“方才檢肉屍時檢到脊背、兩臀,兩胳膊、兩腿肚,不是也發現了有屍斑麼?屍斑是人死時體內血液墜積到下方形成的,若是才死了就給人拋到井裡,屍斑也該集中在上半身靠井底的地方,現下這屍斑看著卻像是至少在平地上停了一天的屍體。”

桓凌又憶起了那屍體背後紫紅的血跡,身上幾處翻著黃色脂肪和紅色血肉的傷口、被井底軟泥糊得模糊不清的頭臉……他忙看向宋時,靠他的形貌洗去記憶中可怕的景象。

他還年長宋時幾歲,看著都止不住嫌惡,宋時竟能跟著仵作細細察驗那屍體,就憑著屍斑還有些別的東西推斷出那人死去的時間、地點、殺他的是什麼兇器……

若非一心只要為百姓主持公道,他一個縣令公子何必做這些又苦又累、全無好處的賤業?而他家人從廣西偷偷查探了宋時做的事之後,回去竟說這叫“把持訴訟”——得是多麼黑白顛倒才說得出這話來?

他胸中一片闇火,既恨自家人行事不正,又憐惜宋時小小年紀就懂得這些事。他倒寧願宋時還跟在他家時一樣,每天只是讀書,隨便應付著孩子玩玩,把工夫都花在自己愛做的事上。

比如制制殺蟲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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