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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是所有人裡,書讀的最多的一個青年了。原想去長安投卷掙一點功名,然父親糊塗,迷上賭-博,輸了家業。二老去後,家徒四壁,陳朗家中卻還有一妻一女等著養活。陳朗走投無路,只好偶爾做做劫匪,接濟接濟自己的家室。在所有大老粗中,陳朗一直是軍師型人物,此時便感嘆,“之前阿木看到那行車馬,非說咱們一個多月沒遇上肥羊,想高興高興。沒想到等來的,也許不是羊,而是狼。”
屋中眾人交談,呆頭呆腦的阿木津津有味地聽著各位兄長的吩咐。陳朗一批評他,阿木便不高興道,“劫都劫了,阿信還找了老婆呢,你事後抱怨什麼啊?”
李信靠牆,聞言漫不經心道,“是啊,劫了就劫了。會稽郡中又能有多大的人物呢,兄長不必憂心。”
一眾愣頭青中,陳朗就覺得李信稍有頭腦。然聽少年此心不在焉的話,陳朗搖頭:未曾讀過書的人,果然見識少很多,想事情也是大大咧咧,什麼都不怕,真不是好事啊。
他憂心忡忡問,“阿信你既然已經猜到咱們劫的人身份恐怕高,要不要裝作故意,現在就放了他們啊?”
李信不動聲色地觀察一屋子人的眼神:有的不服氣,覺得既然搶了,就是該享受;有的心怯,怕惹來後患,他們也就是小混混而已;有的無動於衷,不覺得放了如何,也不覺得不放就如何。
李信心想,不清楚對手是誰,就自亂陣腳,倒是很可笑。
在一眾人望著他時,少年坐姿挺直,“放是肯定要放的。但現在談放人,為時尚早,且讓他們以為我們怕了,招來後患。不如等阿南下山多打聽打聽,看城中近日可有哪位貴人上門。到時,再看能不能惹好了。”
陳朗仍然皺著眉。
李信看著這個總是過度擔心的青年,聲音抬高了些,自信之心,一徑傳給屋中眾人,“兄長到底怕什麼?咱們又沒什麼值得失去,一不殺人,二不放火,城中郡守、長吏等,都是多年打交道的熟人,做的小心些,火也燒不到我們身上。”
他這麼一說,眾人心神一放,想確實是這個道理,又開始說笑:
“既然如此,阿信,讓阿南下山打聽情況時,多帶幾個弟兄,咱們拿劫來的東西換些鑄幣。”
李信否,微笑,“不行。這次劫來的東西不能碰,我要留給知知做嫁妝。”
腦中,自然想起當他推門進屋,那正在爬窗、又矜持走下來的貌美小娘子。
“知知是誰?”
李信笑而不語。
眾人卻紛紛擠眉弄眼,懂了。
陳朗更加憂愁了——“阿信,你明知道對方也許不好惹,還敢搶娶人家?”
李信天不怕地不怕,在陳朗眉頭皺成川字時,他還摸了摸光滑的下巴,笑道,“敢啊。”
少年意氣風發,無所顧忌。
陳朗安靜如雞。
要完。
一幫混混,一個比一個膽大,沒法溝通了。
他真想趕緊下山逃命去!總覺得他們要玩完。
眾人商量完要事,輕鬆很多,勾肩搭背出了屋子。好幾個人追上去跟李信搭著肩,閒閒跟少年說話,“阿信,我家中沒糧了,你那裡有五銖錢,藉藉我?等下個月,我再還你?”
“好啊,”李信答,“要多少?”
“阿信,還記得我昨天跟張東的賭嗎?我倆有點忘了。”
“一對三。你不加把勁,就輸了。”
在這群兄弟中,李信與誰都能說到一塊去,他性格大方,不拘小節,於小處,又不揭人短,又公正。雖然這幫兄弟沒定真正的老大是誰,但大部分人都隱隱把李信當作老大,即使李信從來不認。
這次劫車事件,是眾人瞞著李信做的。想給李信一個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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