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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都因為膽小姑息了強姦殺人案,而據高子軒的情報,在鄭海蘭出事那一晚,嫌疑人甚至出現在過他的機修廠附近,只是她只過來看了他一眼,沒有采取任何行動。

唐少辰同樣亦認為這是一個判決的過程。

那麼對方判決的依據又是什麼?

冬日晚間清幽蕭索的街景下,一輛銀灰轎車靜靜停泊在路燈光暈中,車外樹影搖曳,四周時不時傳來幾聲犬吠,靜謐微涼的氛圍中,唐少辰執筆,在鄭海蘭的名字旁輕輕寫下了“朋友”二字。

鄭海蘭是朋友,高子軒不是。

鄭海蘭是辛紫的朋友,而高子軒和兩姐妹都沒有半點關聯。

身為陌生人就可以見死不救,就像沒人會譴責車禍現場的旁觀者沒有在危機時刻跳出去撲開就要被車撞到的路人一樣。

但是朋友就不一樣了,既然是得到過信任和善待的人,憑什麼袖手旁觀?

最後,在紙張上寫下第五欄,有罪與否的時候,唐少辰呼吸都有些不暢,他並不滿意這個還存在諸多不足的推論,卻也非常清楚,今晚的這套推論,是如今他所有的,唯一最接近心中嫌疑人的想法,同時也能符合了事實結論的東西。

在向當年涉案人復仇的過程中,嫌疑人是把辛家兩姐妹區別對待的。

而她區分的標準甚至與一般準則並沒有太大差異,同樣考量的是法律和道德兩方面。

法律上,強姦殺人有罪,所以嚴昊涵霍凌風死罪難逃。

而既沒有強姦也沒有殺人的高子軒,被嫌疑人宣判無罪。

法律上,幫兇為從犯,所以關祺秦可兒祝曉青皆有罪。

而不存在主觀幫兇情節的高子軒,再次被宣判無罪。

最後一點道德上,漠視朋友辛紫死亡的鄭海蘭有罪。

而高子軒因為沒有救助的義務,被宣判無罪。

以上三點疊加,成就了高子軒這樣一樣最特殊的存在,同時也給唐少辰展現出了一整套嫌疑人在定性當年案子的時候最基本的原則——

即,她的復仇物件僅僅是導致妹妹辛紫被強暴殺害的涉案人。

而姐姐辛藍,甚至並不在她的考量之內!

只是,為什麼?

這個問題還來不及細細思考的時候,唐少辰此刻的大腦已經被另一個更重要也更怪異的念頭塞滿,他無法忽視,現今復仇案的這個嫌疑人,她對當年案子的細枝末節知道的太多太多了!

或者說,她的整個判斷依據思路軌跡,和高子軒交代的案發經過,甚至和他從未對人提及過的殺人未遂結果,符合度直逼百分百!

唐少辰曾經翻閱過幾百條有關當年案子的報道。

因為涉嫌未成年人犯罪,還有幾個世家在幕後打壓,當時官方輿論對案子的報道幾乎如出一轍,全是清水皮毛,得不到任何關鍵資訊。

當然網上不乏各種網友主觀的猜測,甚至有人以這個案子為藍本繪聲繪色寫過一本刑偵,只是猜測當然就是猜測,和案子的真相大相徑庭。

而這個當年記錄在高子軒第一版審訊檔案裡的案發經過甚至早已被銷燬,如今連警局都沒有備份。

在高子軒從未對外宣揚的情況下,一個外人,絕無可能知道那麼多甚至連鬱勇和當年其他涉案人都不知的細節!

——因為神會知道。

“有些事,只有神知道!”

冰涼的一道男聲倏然在腦海中炸響,直到現在唐少辰都記得,當高子軒神神叨叨唸出這一句的當下,明明站在冬日午後一片細膩陽光中,毫無來由的,因為腦中靈光閃現,唐少辰甚至久違的感覺頸椎一麻!

當然他不可能相信什麼鬼神論。

只是高子軒的話,卻也開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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