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半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76章 天線寶寶,這個出馬仙有點強!,吳半仙,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簡單解釋一下,關於殭屍事件,這個是真事,所以大家也別問為啥沒救那小子,人力有時而盡,並不是一切都能隨心如願,也不是我們想救誰就能救誰。
當時那個人確實沒救過來,也確實是死了,現實就是這樣的,故事我可以改編,但人死了就是死了,我也不能給他寫活。
殭屍事件過去之後,我有一段時間看見肉就反胃,尤其是燻醬的東西,一看那糊了吧唧的,我就想起燒殭屍時候的場景,還有那氣味……
為了讓自己減少胡思亂想,我繼續寫小說。
當時那個小說寫的很慢,可以說是龜速發展,當時是寫了有二十多章,刪刪改改差不多四萬多字,足足用了我三個多月的時間。
所以你們看,我現在是不是已經很有效率了?
但是現在如果你們想看,只能去百度搜了,前些年因為特殊原因吧,很多靈異小說都消失了,那本也沒跑了,所以已經找不到正版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那本書裡,我也不知怎麼想的,給主角安了一個前世是九尾火狐的身份,而且是天地間唯一一個九尾火狐,賊拉牛逼那種。
關於這一點,直到多年後我才想通……
這且不說,容後再敘。
差不多就在殭屍事件過去一週左右,那天馬叔從外面回來,告訴我一個好訊息。
我們拆遷的那片房子,終於要動工了,現在施工的已經進場了。
這好訊息真是,來的太突然了,再不來的話,我特麼都快忘了這個事。
我們都搬出來多久了啊,多久了?
連我自己都已經記不清了,居然這時候才動工。
這效率實在是讓我不得不吐槽一下。
於是我搓搓手,問馬叔,是不是這樣一來,我的門市房就快到手了?
馬叔給了我一巴掌,衝我一瞪眼。
“那特麼是我的門市房!”
我嘿嘿一笑:“咱爺倆還分的那麼清楚幹嘛,我的不就是你的,你的不就是我的。”
馬叔說:“神特麼你的就是我的,你有啥啊?”
這句話扎心了,我一琢磨,馬叔說的對,我有啥啊?
我現在就兩個肩膀頂個腦袋,外加一張嘴吃飯,兩個鼻子眼出氣,住的房子都是馬叔租的。
頭上無片瓦遮身,腳下無立足之地。
連個物件也沒有。
臥槽,這麼一說,我好像挺慘啊……
不過跟馬叔我還是臉皮比較厚,我一本正經地說:“師父,我雖然啥也沒有,但我有一個跟親爹一樣的師父,我師父有啥我就有啥,我師父的就是我的,而且我以後要是出息人了,我有啥我師父就有啥,我在這保證,只要你沒找到你那失散多年的兒子,我給你養老送終,伺候你到死。”
馬叔撓撓頭,看著我:“你小子這話是好話還是反話,我咋聽著彆扭呢,你是盼著我早點死,好繼承我門市房吧?”
我連連搖頭:“那咋可能呢,區區一個門市房,怎麼抵得過咱爺倆的深厚感情?別的不說,就你給我那十八個猖兵,這一般人就不能給我,所以一個門市房算啥……”
還沒等我說完,馬叔一拍大腿:“對了,那十八個猖兵你用不用,不用的話,還給我。”
我當場就不幹了:“哎哎哎,這咋還帶往回要的,當時你不是說送給我了嘛?”
馬叔說:“我送給你,你也不用啊,那不是浪費麼?”
我說:“誰說我不用,我那是捨不得,萬一傷著碰著的,那可都是你辛苦養的。”
馬叔說:“那你倒是用啊,你不用就給我繼續養著,這玩意就跟兵器一樣,時間久了不用就上鏽,得經常拿出來使喚使喚才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