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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報警讓人白糟踐一頓你臉上就好看了?」秦意嵐才不是李木果那種軟包子,一句話頂得徐愛芳肺都疼。
女兒遭□□在徐愛芳看來是頂頂丟人的事兒,她恨不得捂住周圍人的眼睛耳朵誰也不讓知道,能瞞一個是一個,能瞞一時是一時,報警就意味著擴大事態,警察一登門,事兒還瞞得住嗎?
徐愛芳本就不滿女兒報警這一行為,又被秦意嵐兜頭頂撞了一頓,氣得直喘粗氣,不管警察問什麼,她都硬邦邦地回上一句「不知道」,極其不配合。
警察們被徐愛芳頂了幾次就來了氣兒,沒見過這麼糊塗的家長,閨女受了傷害,不說報警,也不說安慰,反倒自己先動手把孩子打成了豬頭,這也就罷了,他們都上門了,她不積極提供線索證據反倒還對他們這態度。
負責問話的警察就拉了臉對徐愛芳道:「徐女士,強女幹案是公訴案件,作為公民你有義務配合警方調查取證,您必須如實陳述案發當晚的具體情況,若您再持這種態度,我們有理由懷疑您是在阻撓案件的調查,包庇嫌疑人,後期提起公訴時,我們會考慮把您也列為被起訴人。」
警察這話把徐愛芳嚇著了,她開始老老實實回答問題,不再勁兒勁兒地翻著白眼說「不知道」了。
回答了警察的問題,也不代表她就原諒了自家閨女,等警察問完話,徐愛芳冷著臉對秦意嵐道:「你都會報警了可是能耐大發了,我這小廟可盛不下你這大菩薩,你該上哪兒就上哪兒去吧,我沒有你這麼丟人現眼的閨女,以後你別回來了,少看你兩眼我還能多活幾年。」
警察看不過眼,替秦意嵐說了兩句好話,這下徐愛芳可不怕他:「得了吧警察同志,十八歲就算成年人了,咱國家可沒哪條法律規定父母必須得負責成年子女的生活。」
這倒也是,李木果雖然還是個學生,可她畢竟已經滿了十八歲,就算徐愛芳不管她,頂多是道德層面上說不過去,法律方面還真沒什麼問題,幾位警察憋了一肚子氣,把秦意嵐又帶回了派出所。
秦意嵐沒地方去,在派出所蹭了頓工作餐後,好心的警察同志在派出所對面的快捷酒店給秦意嵐要了一個房間。
第二天一大早秦意嵐就到派出所等著了,上午十點,結果出來了,她體內提取的jg液和周旭陽吻合,警方判斷周旭陽就是犯罪嫌疑人。
第19章 被害者有罪4 任性的選擇
強女幹案是公訴案件,李木果的案子證據詳實事實清楚,警方用最快的速度走完了程式,把案子移交給了檢察院,周旭陽也被羈押在了看守所。
案件走到這一步,就沒秦意嵐什麼事兒了,她只要等著檢察院提起公訴,去法院參加開庭審理就好。
秦意嵐身無分文,警察叔叔可憐她給她安排了快捷酒店的房間,她不好意思長住,更不好意思天天去對面派出所蹭人家的工作餐,就在酒店找了一份暑期工的活兒,客串了一把客房服務員。
本來像她這種暑期工是沒有宿舍的,警察叔叔跟酒店這邊兒打了個招呼,經理就很痛快地給她安排了宿舍,包吃包住一個月2600塊錢,做上兩個月,就有去學校報到的錢了。
才幹了兩天客房服務員,高考成績就出來了,李木果的老班比較認真負責,把學生們都叫去學校指點他們填報志願。
李木果的案子已經在學校裡傳遍了,秦意嵐一進校門就有無數目光隱晦地打量她,許多人還盯著她交頭接耳竊竊私語,看那臉上的神情,善意不多,更多的是鄙夷和不屑。
秦意嵐就納悶了,明明李木果才是受害人,這些學生們的腦迴路是怎麼長的,竟然對她這個受害者抱有這麼大的敵意?這些傢伙怕不都是腦殘附體了吧!
要是李木果在這兒,估計早受不了眾人異樣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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