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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阮眠深吸口氣走上了舞臺,主唱對他說了什麼,他完全聽不清,腦子裡嗡嗡作響,主唱又和他行了貼面禮,將舞臺完全交給了他。
阮眠站在聚光燈下,睫毛上像跳躍著光。
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握住話筒的。
……
“好像在做夢!”
回去的路上,阮眠似乎醉了。
他倒著走,時而旋轉一圈,臉上帶著傻乎乎的笑,興奮勁還沒過去。
“我覺得我一點也不結巴了。”阮眠勾住路嶼森的食指。其實他只喝了一杯酒,遠遠不到醉的程度,大概是這件事的本身讓他沉醉。
“下次不讓你去了。”路嶼森藉著手指的勁把人拉回來。
酒吧裡的豺狼虎豹太多,唱歌的阮眠很迷人,如果他不在的話,那些人可能會把他的羊生吞活剝。
他們往家走去。
“你以後要不要做歌手?”路嶼森問。
阮眠微醺搖頭:“不要。我不想做歌手。”
路嶼森笑:“那做什麼?繼續做我的助理,還是做攝影師?”
他覺得很有這個可能性。
誰料阮眠忽然認真了起來,大概是嫌仰著脖子太累,對路嶼森招了招手說:“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一輩子給你做助理。”
路嶼森稍微低下頭,深深地看著他。
“可是你不需要呀。”阮眠一字一句講得很清楚,“你不需要我僅僅做你的助理,你需要我成為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你失意、悲傷、難過的時候,我永遠可以做你的後盾,做你的避風港。”
路嶼森從來不知道,原來阮眠答應來B國,離開他獨自成長,竟是因為這個原因。
在他認為不知世事的這顆小腦瓜裡,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有了這樣的想法,眼前這個二十不到的人正試圖用自己單薄的肩膀分擔他的重量。
誰說阮眠太軟的?
這一刻,在路嶼森眼裡,阮眠簡直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了。
“我要做音樂人!”阮眠對他說,“一首歌可以賣好多好多錢。那麼你就可以做一個藝術家,不再天南地北的拍照工作,而是在家裡畫畫。”
路嶼森心中一震。
“哥哥說你畫畫最棒了。”阮眠還在繼續,“你可以不為了賺錢而畫,就畫你喜歡的東西。”
“綿綿……”路嶼森心中一片柔軟。
原來阮眠什麼都知道。
“可以畫我嗎?”阮眠眼睛亮亮的,“我也是你喜歡的嗎?”
路嶼森輕輕吻他:“我最喜歡你了。”
*
因為受傷的緣故,路嶼森正大光明的推掉了近期的工作,現在他要試著轉移工作重心了。人不是陀螺,怎麼會不累?再說了,就算是陀螺也有要停轉的一刻。
路嶼森知道,是他的忙碌造成了他的驕傲自負,是他的驕傲自負造成了萬般疏忽。
專業能力是一回事,處理好人際關係、塑造自己的品牌又是一回事。
當然,他不會真的像阮眠說的那樣而轉行去畫畫,愛好可以保留,但吃飯的飯碗不能丟的。
適當減少工作,多出有意義的精品,是慢下來的他應該要做的事。
兩人在家宅著,週末過得很愜意。
阮眠拿出電腦,坐在地板上靠在路嶼森身下的沙發上,後者則頭枕公仔,手有一下沒一下的玩弄他的耳朵。
他們之間有很多情侶才會有的小動作,總之不會閒著,總想在對方那裡彰顯自己的存在,尤其是某個分分鐘拿到成人劇本的大魔王。
“你看,這張可以嗎?”阮眠翻到一張圖。
那照片畫面很乾淨,應該是將近傍晚時所拍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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