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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嶼森卻叫住了他,將木箱子開啟來,露出躺在乾草中的三瓶紅酒。
這是路嶼森前段時間叫藍啟明訂的,本以為有助於睡眠,卻並沒有什麼卵用,倒是味道還不錯,可以用來消遣。
“沒去成酒吧,我們可以在家喝一點。”路嶼森取出一瓶,隨意換了鞋就廚房中島臺旁邊走。
他找出紅酒開瓶器,動作很是熟練,隨著“啵”的一聲,木塞被取了下來,然後他又取出兩隻晶瑩透亮的高腳杯,將紅酒分別倒入。
阮眠並不是想喝酒。
不過,他現在也不想解釋自己剛才的心情了,畢竟說到底還是想去玩而已。
路嶼森食指與中指夾住杯腳,將杯子放在大理石臺面上輕輕晃動了幾下,動作有點粗魯。
他走過來,遞了一杯給阮眠。
“嘗一嘗?”路嶼森道。
阮眠倒是有了一種自己被路嶼森補償著的錯覺。
他接過杯子:“哦。”
“幹什麼?現在又不想喝了?”路嶼森微微挑著眉,鳳眸裡是一點調侃意味,“你還真是難伺候啊。”
“沒、沒有。”阮眠趕緊道,他也覺得有點囧。
路嶼森碰了下阮眠的杯子,發出清脆的聲響。他輕抿了一口杯中物,他看著落地窗外夜色中的梧桐樹,它的枝丫繁茂,遠處那條名為晉江的河旁閃耀著萬家燈火。
兩人站在窗前,隔著一臂的距離。
阮眠側過頭,看見路嶼森嚥下了那口紅酒,喉結隨著吞嚥的動作一上一下,有點性感。
路嶼森高他許多,地位、性格、年齡都與他大不相同,他來A市這麼久,還是第一次和路嶼森在閒暇的夜晚單獨相處並閒聊。
“我媽媽喜歡喝紅酒。”路嶼森突然陷入了回憶裡,“她說很喜歡葡萄發酵後的味道,比較穀物釀造,更有清新的感覺。我小時候去畫室找她,總能看見她端著紅酒畫畫。有時候杯子染了顏料她都不知道,滿是指印。不過她常常喝醉,所以那並不是一副美麗的畫面。”
阮眠點點頭。
他爺爺阮同一也有壞習慣,喝了酒之後就愛拿毛筆塗塗抹抹,嘴裡神神叨叨的像個跳大神的。書中描寫的寫醉後題字、酒後寫詩那種意境,只是聽起來很美而已。
“因為她喜歡喝,我爸還專門買過一個酒莊送給他。”路嶼森道。
“這個?”阮眠驚訝舉杯,“這是、是你媽媽……”
“當然不是。”路嶼森回頭來笑了下,“我早把那酒莊賣了。Forest第一筆啟動資金就是那酒莊的錢,不過你哥哥當時也幫了不少忙。”
“賣、賣了?為什,什麼?”阮眠不理解。
路嶼森沒回答這個問題,而是說:“可能是因為遺傳,我也很喜歡喝紅酒。所以酒吧那種地方不太適合我,紅酒還是得慢慢喝。”
他緩緩坐在地板上,又問,“你呢?你有沒有什麼喜歡吃的?你來這裡快大半個月了我都沒空帶你去玩一玩。”
“我不,挑食。”阮眠儘量放慢語速。
他還挺怕這樣有來有往的和別人聊天的,大多數時候他都是聽別人講,然後適度答一下。以前在家時,爺孫倆交流比較少,屬於不用多說就能有的親人默契。在學校時,除了林夢曉也沒什麼人跟他講話,上課老師也不會點他回答問題。
“值得表揚。”路嶼森說。
阮眠也學他坐在地板上,他看了看杯中酒,抿了一口,紅酒剛接觸味蕾的酸澀感頃刻間盈滿口腔,引得他立刻皺起了臉。
好難喝!
好在路嶼森並沒有發現,他繼續道:“接下來可能會更忙,《100》將使我們進入新的工作節奏,也許會有忙得崩潰的時候。你能適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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