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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稀裡糊塗的婚姻進行到第五年,終於被一個小三的出現刺傷的體無完膚。
“媽,我要是簽了字,妹兒就沒有了爸爸。”
畢竟劉嵐帶了妹兒兩年多,我想她再怎麼想要孫子,至少妹兒也是沈家的骨肉。
劉嵐反駁我:“你要是簽了字,妹兒好歹還有個媽媽,你要是不簽字的話,妹兒就會多了一個後媽,曾黎,你能坦坦然然的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我們就緣盡於此,好聚好散,你要是故意拖著我兒子不放,那就別怪我這個做婆婆的狠心。”
我沒想到劉嵐會威脅我,我抬頭問:“離婚是你和餘妃的意思,還是沈洋的意思?”
劉嵐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是我的意思,當然,妃妃和我兒子也有這個意思,曾黎,你還年輕,趕緊離了婚還能找個好的,要是拖下去把年紀給拖大了,對我兒子倒沒什麼,不過就是晚一點把妃妃娶進門罷了,但對你而言就只能挑個老頭嫁了,不划算。”
劉嵐一生精打細算,結婚時拉著我們去做財產清算,還說晚輩們的幸福要靠自己的雙手來創造。
所以我們的房子上寫的是公公沈中的名字。
“媽,就算是養只貓啊狗啊的,您都會有感情吧?”
記得那一年,劉嵐養的貓兒出了車禍死了,劉嵐難過的好幾個月都不愛笑,後來還是我花了三個月的工資給劉嵐和沈中報了個旅行團出國旅遊,回來之後劉嵐才開了笑臉。
劉嵐有些不耐煩了,問我:“曾黎,這離婚協議書你籤還是不籤?”
我倔強的說:“要離婚可以,沈洋當初怎麼娶我的,就怎麼昭告親朋好友說我們離婚了,否則這婚我不離。”
劉嵐惱怒:“你們鄉里來的村婦丟得起這個人,我們沈家可丟不起,曾黎,我問你最後一遍,你籤還是不籤?”
“我還是那句話,除非舉行一場像樣的離婚儀式,否則我絕不簽字。”
我堅持要舉行離婚儀式,我的態度徹底惹惱了劉嵐。
她第四次將手伸向皮包,從裡面拿了一張a4紙出來遞給我:“看看吧,這是什麼?”
我接過a4紙一看,瞬間大笑出聲。
☆、013.一張令人啼笑皆非的欠條
劉嵐板著臉問我:“曾黎,你笑什麼?”
我笑的眼淚都出來了,把a4紙往桌上一放:“這個東西是我和沈洋鬧著玩的。”
那是一張欠條,當初沈家給了八萬塊錢的彩禮,我孃家拿出畢生的積蓄,添了八萬當作嫁妝。
後來孃家的老屋塌方,我跟沈洋說,孃家養了我這麼多年不容易,看能不能拿出這筆錢來給老家建個房子。
沈洋當時還把他的工資卡給了我,那裡面有十萬,是他結婚之後兩年來全部的積蓄,平時的生活開支費用都是我在支撐。
結婚前劉嵐掐著財政大權,結婚後劉嵐做的還是很好的,不再管理我們的經濟狀況,但是妹兒跟著她,我們每個月會上交三千。
當時沈洋一共給了我二十六萬,我很感動。
沈洋說,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你的家就是我的家,把房子建好了,以後還能帶著妹兒下鄉呼吸農村裡面的新鮮空氣,還能吃到綠色蔬果。
那時候的我真的很愛沈洋,一個能大手一揮就給我二十六萬的男人,應該是在乎我的。
後來房子建好了,我還問過沈洋,我該怎麼報答你好呢?
沈洋拿我打趣,要不你寫張欠條吧,寫兩張,一張上面寫著曾黎欠沈洋二十六萬,三年內還清。
我撲倒在床上哀嚎,你把我賣了我也在三年內賺不回二十六萬啊。
沈洋又說,所以要寫兩張啊,另一張上寫著,如果三年之內沒還清的話,就罰你曾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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