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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銀行卡上的鉅額財產
菸灰缸沒有落在張剛的頭部,而是砸在了韓野的手上。
緊跟其後的是派出所的人,我們去了派出所做筆錄,陳志等四人私闖民宅,違反治安管理,被處以十五日拘留和每人罰款一千元。
張路還想追究羞辱門事件,話說一半有嚥下去了。
爸媽在家裡陪著妹兒,我和張路送韓野去醫院,這一菸灰缸砸下去,我自己是用盡了全力,也不知韓野哪根筋不對硬要出手去擋。
家裡的菸灰缸本來就缺了一個口,韓野的手上劃了一條道,醫生說要縫針。
我暈血,張路陪我在外面等。
“黎黎,幸好韓野幫你擋住了,否則張剛鐵定死翹翹。”張路感慨著,我突然明白了韓野要擋這一菸灰缸的用意。
回到家時,爸媽已經將亂糟糟的房間收拾好了。
爸媽問起存摺的事情,我沒有隱瞞,將公公沈中臨終前的話一一道出。
媽媽這些日子腰腿不適,還沒來得及幫妹兒清洗書包,加上妹兒回家沒兩天,爸爸就帶妹兒去鎮上買了一個新書包。
我果真在書包裡翻到了一張存摺,存摺上的存款不多,但是存摺裡還夾著一張銀行卡,我們決定白天再去銀行檢視。
爸爸很嚴肅的坐在客廳裡對我說:“黎黎,就算是沈洋做的不對,咱們家也不能要別人的東西,這張存摺你明天就還回去。”
媽媽在一旁唉聲嘆氣:“還是親家通情達理,知道自己兒子理虧,既然是親家留給你的,你就拿著,這錢花在妹兒身上,也沒佔他們沈家便宜。”
爸爸抽著旱菸,有些惱怒:“什麼沈家,妹兒現在姓曾,既然是我們曾家的人,就不關沈傢什麼事。”
離婚當日,因為妹兒才五歲,我特意遵循了相關人員,在徵得沈洋的同意後,當天就拿著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本人的申請,在沈洋的陪同下來到當地派出所,找了戶籍警辦理了妹兒的改姓手續。
當時的沈洋像是突然間丟掉了一個大包袱一般的輕鬆。
從那天起,沈妹兒正式改名為曾妹兒。
我也試探性的問過妹兒,想不想媽媽給你換一個好聽點的名,妹兒說爺爺取的名字可好聽了,不想改。
畢竟公公沈中對我還是不薄,我也就保留了公公沈中給妹兒取的名。
媽媽一臉擔憂的看著我:“黎黎,你以後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可咋活啊。”
爸爸一拍桌子:“咋不能活了,我老丈母孃年紀輕輕守了寡,不也把你帶的身強體壯的嗎?黎黎你不用害怕,我們是農村人,雖然不能給妹兒大富大貴的生活,但是你放心,我們老兩口現在身子骨還行,還能幫襯你,到時候我們老兩口動不了了,也不用你負擔。”
我哽咽住了:“爸,你這說的啥話,你放心,我能行的。”
張路摟著我的肩膀:“乾爸乾媽請放心,黎黎不是一個人孤軍奮戰,還有我呢?妹兒可是我的幹閨女,我也是你們老兩口的女兒,撫養你們我也義不容辭。”
韓野在一旁弱弱的舉著健全的那隻手:“爸媽還有我呢。”
爸爸媽媽終於將視線轉到了韓野身上,我一拍韓野的傷手:“怎麼說話呢你?我爸媽,不是你爸媽,別以為我今天收留你,你以後就可以賴在我家。”
韓野哀呼一聲,媽媽立即拍我的手臂:“黎黎,你怎麼跟客人說話呢。”
隨後媽媽堆起笑容問道:“你是黎黎的朋友還是同學?或者是同事?看你眼熟,好像在哪兒見過。”
韓野立即起身點頭哈腰:“伯父伯母你們好,我是黎黎的男朋友,請你們放心,我以後一定會好好保護黎黎,絕對不讓任何人欺負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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