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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家來跟他們商量。
媽媽一下子就急了:“如果是離婚後的話,那我沒話說,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咱不能要這生事端的錢,但要是離婚前的話,這筆錢就應該是咱們黎寶的,為何不能要?”
但凡意見不合的時候,爸爸總是沉默的抽著煙不發一語,別看媽媽強勢,最終做決定的往往是爸爸。
“三年前中的獎,沈洋一直沒告訴我,我昨天才從律師口中得知的。”
我話剛說完,媽媽噌的一下站起來:“那他沈洋也太過分了,發了橫財就把原配給休了,還把小狐狸精娶進門,這事咱們不能就這麼算了。”
我忍不住嘀咕:“媽,都什麼年代了,哪有什麼休不休的,離婚是雙方自願的,跟古代休妻截然不同好不好?”
媽媽火冒三丈:“你呀你,從小性格就懦弱,別人都欺負到你頭上來了,你還只會忍氣吞聲,三年了,你跟沈洋住在一個屋簷下,睡在同一張床上,難道你就沒發現他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我很無奈:“媽,都過去的事情咱們別提了行嗎?眼下這五百萬該怎麼辦?”
媽媽又坐下了,繼續剝花生殼:“留著,我們老兩口能養活自己,不花你這錢,但是妹兒還小,你把錢拿去存銀行也好,投資也好,或者你開個小店賺點小錢,好好帶著妹兒也行,免得你總是在外奔波,你又不想讓她在老家上學,現在正好幫你解決了錢的問題,你好好過日子就是。”
爸爸終於抽完煙了,敲敲旱菸杆:“不成,這筆錢不能要,沈洋這孩子沒什麼心計,但他身後還有個劉嵐,咱們那親家母是個好糊弄的人嗎?就她那一毛不拔的性格,能讓咱們黎寶白白拿去五百萬?更何況沈洋現在再婚了,別看人家小。也不是個善茬,錢財乃身外之物,何必給自己惹一身騷。”
媽媽不同意,立即反駁:“這是夫妻共同財產,是可以去法律起訴重判的,沈洋婚內出軌,小三都挺著肚子登堂入室了,咱們家黎寶不理虧,何必怕他。”
爸爸語氣弱了些:“話雖如此...”
我怕爸爸說出來的話又拱了媽媽心裡的那把火,立刻表明立場:“我的意思是把錢還給沈洋。”
媽媽脫口而出:“你是不是傻呀,那狐狸精搶了你老公害的你連家都沒了。你現在要把這筆錢拱手讓給別人,他們日子是好過了,你呢,你離了婚還帶著孩子,以後的生活怎麼過?”
我安撫媽媽:“您先別急,聽我把話慢慢說完,這件事情並非財產分配那麼簡單,如果錢能解決這件事,那就用錢解決好了,我們把錢還給他們,免得他們成天惦記著這五百萬,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這本來就是一筆意外之財,沒有這筆錢,日子不還得過,與其和沈洋牽扯不清,不如來個乾脆利落。”
爸爸舉手贊同:“還是咱們黎寶想的通透,老婆子,你就是鑽錢眼裡去了。”
媽媽不服:“我又不花這筆錢,我怎麼鑽錢眼裡去了,這件事情沈洋欺人太甚,不能太便宜他了。”
爸媽意見相左,話語越來越激烈,韓野從臥室裡出來,爸媽才恢復了平靜。
“小野,是不是我們說話聲音太大,吵到你休息了?”媽媽有些抱歉,韓野笑著說:“這件事情我支援黎寶,五百萬對於一個尋常人家來說確實很多,夠一家人好吃好喝一輩子了,但這五百萬對沈洋他們來說,其實就是九牛一毛。”
媽媽不理解,問道:“沈洋就是撐死了也吃不完這五百萬,小野你說這話阿姨就不明白了。”
韓野解釋說:“據我所知,沈洋娶了餘妃,看似是屌絲逆襲娶了白富美,其實不然,餘妃家確實很有錢,但這兩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家族企業並不好做,沈洋沒什麼本事,餘妃嬌生慣養的,這五百萬就算給了他們,過不了幾天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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