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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十一

寧朦哀怨地看了他一眼,而後不情不願地伸手接過那袋垃圾。

陶可林靠在門框上,看著她走過去按了電梯,忽然明白為什麼他姐會以為寧朦和他年齡相仿。

她今天穿了一件藏藍色的雙排扣呢子大衣,淡褐色平底小牛皮靴,頭髮捲了一個揪揪高高地盤在後腦勺上,妝容很淡,口紅是橘色,襯得整張臉白皙又精緻,這麼一看,確實有裝嫩的嫌疑。

本來人家都要進電梯了,他又忍不住脫口而出了一句:“早點回來。”

寧朦一愣,抬手按住電梯門朝他看去,不明就裡的啊了一聲。

陶可林歪頭笑了笑,對上她不解的視線解釋:“我今晚要趕封面,你要是早點回來我們就能早點開工,就不用熬夜了。”

寧朦哦了一聲,又問:“你昨晚才熬過夜,今天要不還是休息一下?”

他搖頭,“這幾天就要完成,下個禮拜我就要趕另外兩篇稿子了。”

他的語氣很是自然,也沒有半分抱怨或是責怪的意思,寧朦卻又內疚了,連忙承諾:“我儘量早點回來。”

陶可林牽了牽唇,直到電梯門合上了才回屋。

陶可欣坐在餐桌前,一邊往陶可林碗裡夾他喜歡的菜,一邊調侃:“難怪耳朵一直像只兔子一樣豎著呢,原來就是在聽隔壁的動靜。”

陶可林低頭吃飯,沒有理會她。

飯後陶可欣收碗進廚房,發現廚房的垃圾還好好的在那,忍不住拉著陶可林進來問:“你說你丟垃圾,你丟的哪袋垃圾?”

陶可林隨手一指,“就臺上那袋黑色的東西啊,不是垃圾嗎?”

“混小子,那是你媽特意給你挑的海參!”

***

出了小區之後寧朦東張西望好久都沒看到莫緋的車,莫緋在車裡看著她就站在車前,還傻乎乎的四處張望,直接一個電話打過去:“就是你面前的雷克薩斯。”

寧朦嚇了一跳似的回頭,就看到莫緋那張精緻的臉蛋。

她上了車才發現駕駛座上坐著一個穿著黑色毛衣人,他握著方向盤,聞聲回頭朝她笑了笑,眉眼間透著一絲無奈。

寧朦反應過來,自己今晚又要當電燈泡了。

她夾在中間挺難做人的,她知道莫緋不想和宋清獨處,也知道宋清的心意,可是這兩人都沒有明說,她也只能死憋著。

車子開出城區,繞了一圈之後在臨江的一棟建築前停了下來。

寧朦認出了位置。

西屋料理店在阿大的吃貨攻略裡,是排名第十的。

倒不是因為東西不好吃,而是因為貴,且難預約,阿大她至今未能嘗過,所以才被她勉強被排到第十位的。

這間餐廳也是莫緋最喜愛的餐廳之一,星級廚師,頂級食材,不僅要提前預約,就連選單都是提前擬好,食材當天空運。

寧朦曾經來過一次,是姚琛帶著來的,她至今仍然對那個芝士焗大明蝦念念不忘,姚琛曾說有機會再帶她來的,但是沒等到那個機會,他們就分手了。

今天託了宋清的福能再次來到這裡,寧朦決定把宋清榮升為心目中的男神了。

電燈泡什麼的誰管他呢,美食才是王道。

這建築的樓層雖然不高,但是面積卻不小,停車場裡幾乎停滿了豪車。

大廳裡坐滿了人,他們由服務員帶著,暢通無阻地直接到了二樓的平臺。

這是這間料理店最好的位置了,視野開闊,環境靜謐,角落還候著一小個樂隊。

她們剛入座樂隊就開始奏樂,莫緋翻著選單,一邊點餐一邊說:“吃個晚餐而已,沒必要別整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吧。”

宋清有些尷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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