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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出名了,那麼多錢那麼富裕,而且都那麼大了整天還迷惘迷惘的有意思麼?對此我都懶得去評價,你以你的標準去衡量其他人,這本身就是種非常可笑的言詞吧。聽起搖滾也是上學期的事,後來就喜歡上了酒,在我日記裡有這麼一段話,現在摘錄下來:

有的時候共鳴就那麼簡單。

一句簡單的歌詞,一段醉人的solo。

孤寂與狂野、冷漠與熱烈、逃避與尋找、麻木與思考。只有如此的掙扎和內心世界才能寫出這樣精彩絕倫的作品。我想。

不僅僅是汪峰,還有我喜歡的很多音樂人。

我想我真正認識音樂是從搖滾開始的,因為太鮮明太激烈,所以我才看到了我一直體悟不到的藝術。

完了。我苦笑著這樣想。我已經沉迷進去了。

特別像搖滾這樣的東西,一旦沉迷那就彷彿是毒癮一樣難以戒掉,每次用筆寫下這兩個字的時候,筆尖和靈魂似乎都有著輕微的顫抖,顫抖的共鳴。

只可惜自己不會唱歌。

再這之後便喜歡上了雞尾酒,我一直覺得這是因為喜歡上搖滾才導致的,因為在一年之前我對雞尾酒還只是文學上的欣賞而已。現在舌尖觸碰到那種帶著迷幻感覺的味道,真的整個人的感覺特別好。

富民子說,突然明白那些搖滾音樂人為什麼嗑藥之類的了,因為他們要追求更強烈的刺激來迸發靈感。

此言不謬。

那是一種對生活的熱愛和激情,即使是以一種很不“生活”的方式來獲取。

大寶說,柏拉圖說得對,痴迷於藝術的人容易傷害很多人。

他們其實都是很天真真誠的人。愛是真真切切的愛。厭倦也是。那些藝術家的風流韻事總是被人津津樂道。但真正能理解的又有多少?

多說無益,落筆即焚。

咳。最後那段似乎有點詭異了,那個其實討論的是其他人來著,並不是汪峰。

我向來是把汪峰當做一個普通人來看的,當然是一個天才般的普通人。我試圖揣測他的心境,在那種紙醉金迷、奢華晚宴、耀眼舞臺等等一系列讓人墮落的地方的他的心境。他說他是汙濁的,每個人都是汙濁的,但其他人沒有權利去評判別人是否汙濁,能說自己汙濁的只有自己。然後他說,他是汙濁的,但他熱愛飛翔。我是多麼喜歡這句歌詞,喜歡到恨不得深深將他刻入腦海之中的地步。

終究是與其他人不一樣的吧,汪峰。

我寫道,從內心最柔軟的部分開始毀滅,或者從最柔軟的部分開始變硬。最終當然成為兩種人,後者是現代所謂的成熟人士,而前者,是汪峰,也許也是我們這些愛著汪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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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文時大二,現在大四。

第42章

“你已經拿過很多輝煌了, 現在有沒有想過退役?”

“我還有堅持的理由。”

電視上播放著對destiny戰隊的採訪, 她一邊吸溜吸溜吃著關東煮,一邊說道,“creator說得真好。”

“中文翻譯的好,原話沒這麼文藝。”相比較她的吃相,血沙吃東西的樣子怎麼說, 用優雅有點過分了,用文明這個詞的話……顧辭的吃相那得有多糟糕。……不過總之, 就是那個樣子。

“我覺得是真情流露。”她想了想, 反駁道。

“真情流露只會是艹,老子要贏。”血沙雖然爆粗了,但是爆得從容不迫(……)。

“喔……”她崇敬地看向血沙,點了點頭, “不愧是前輩,說得好形象。——不過說起來血沙前輩,你懂韓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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