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一劍驚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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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到了無敵手。
他就一襲月白色長衫站在那處,身體纖長,腰身瘦,背脊停的筆直,雙腳分開,臉上帶著微笑,從容不迫。
他根本未盡全力,手持那柄三尺長劍,劍尖與眉心平直。
頓時間場間爆發了猛的歡呼。
有公子手握摺扇,不斷的敲著自己的手:“厲害呀厲害,能把陳平之逼到這份兒上,整個長安城都找不出來幾個。”
“長安出彩的貴公子當中,該有他一人。”
有的小姐看得面紅耳赤,如此清秀又武力超群的青年人,造成了一股極大的反差感。就像是他那無害的面容和那滿是攻擊力的聲音,形成了一種異樣的美感。
王家二小姐十分得意,又想到自己身邊站著的是陳娘子,立刻收斂了笑意,客氣的說:“陳郎君也很了得。”
陳娘子“嗯”了一聲,見人沒有損傷,就沒湊上去噓寒問暖,到了公主身邊低聲說了兩句,二人攜手離開。
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還是集中在白不厭身上。
眾人的視線自他臉上,滑到劍上,劍身中有脊,兩側有刃,前有劍尖,中有劍首,後有莖。
此外尚有劍鞘、劍穗等附屬飾物,正握在王子異的手中,他正冷靜的旁觀著。
沈浮如有些著急:“切磋而已,點到為止。王兄,停下吧。”
王子異視線停留在場間:“他二人不停下,你跟我說也沒用呀。”
陳平之的手在微微發抖,那還是去撿起了那把被人挑起的劍,看那意思竟是不肯認輸。
沈浮如到了平之身邊,按住了人的手,接過了那把劍,清俊的面容上分外嚴肅:“即便要打,也該我來。”
沈家二郎攔在了二人身前,衝著白不厭拱了拱手,笑的如沐春風:“頭一次知道不厭用劍如神,這把劍我受之有愧。”
白不厭還了一禮:“匹夫之勇罷了。莊子曾經說過,這世上有三把劍。”他將劍插進劍鞘裡,雙手呈給沈家二郎,還算是給了臉面。
沈二郎為了緩解局面帶來的尷尬,連忙讓人託著這把劍給場間眾人都一一過目。
霍音看了兩眼:“好像不是什麼名貴的劍。”
王子異聽見了,淡淡的說:“名劍之所以是名劍,是因為握在了名人手中。”
霍音抿嘴不語。
白不厭微微偏了偏頭,越過了駙馬,衝著陳平之笑:“咱們兩個打鬥之前下過賭注,可要對方身上的一個物件。”
陳平之點頭,認這話,直接伸手去摸自己腰間的玉佩。君子配玉,欲講究一個色澤光亮,通體無瑕疵,比金子還貴。
白不厭卻道:“我不要玉佩,我要你手腕上的手鐲。”
陳平之眯了眯眼睛,他的手腕上帶著一個墨綠色的鑲金鐲子,正是閻良花賣出去的那一個。他笑著問:“你繞了這麼大一個圈子,是想要它?”
白不厭理所當然的點頭:“什麼是好東西?自然是心愛之物。”
這鐲子很小,是給女子佩戴的。陳平之戴上去的時候用了很多的皂角,如今硬生生的往下拽,手腕都紅。
沈浮如讓他不要動,吩咐丫鬟去端來皂角。
白不厭又不緊不慢的開口:“若是拿不下來,給錢也行,聽說這鐲子花了一千兩。”
眾人議論紛紛:
“鐲子這麼貴呢?看著也不是上好的料子,款式也很舊。”
“好像是錢公的東西,錢公的東西原本就不多。”
“都說殺人誅心,奪人心愛之物,也算異曲同工。”
陳平之停住了動作,神情上流露出了若有所思,他的視線四散在場間搜尋,最終在看熱鬧的小姑娘當中發現了閻良花的身影,忽然間綻放出了一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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