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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再藏拙。如果把基礎知識藏沒了,將來能回去的話還不如去切腹自殺。扭頭對胡媽媽道:“媽媽,你替我準備些炭條,用紙捲了,像描花樣子的筆那般,行麼?”
胡媽媽本就疼庭芳,對庭芳幾乎是言聽計從,忙答應道:“好。”
陳氏卻問:“你要那個做什麼?”
庭芳道:“毛筆不好寫這個,不夠快。炭條快又容易弄髒手,用紙包起來就不怕了。”
“炭條寫的東西沒幾日就糊了,你用那個記東西是不成的。”
“我寫草稿用炭條,正經記錄的時候再用毛筆。”庭芳道,“我後兒休沐就去外頭買書,還想添些文具。”
陳氏看庭芳算了半日沒看出什麼心得,倒是發現庭芳執筆的模樣有些眼熟,想來想去,才一拍大腿:“很不用炭條,我記得哪個箱子裡還有西洋人的筆,也是你那般拿法,使人尋來給你。還是那年你舅母從她孃家得的,都嫌不好用,拿來給我看新鮮的。如今想來,只怕是咱們不會用。”
庭芳眼睛一亮:“鋼筆麼?還是羽毛筆?”
陳氏指揮著胡媽媽翻箱子,才道:“叫什麼蓄水筆,還有專門的墨水,跟咱們的墨不同,不是磨出來的,而是裝在小瓷瓶子裡,稀的很。拿毛筆沾上,寫字的時候都滲水。那筆還十分耗紙,咱們平常用的黃紙盡不好寫。”
庭芳蔫了,八成是古早的蓄水筆,還沒改良。再看看手中的紙,更是嘆了口氣,就算鋼筆有了,上哪去找白紙給她打草稿去。拿上好的紙打草稿太奢侈。天殺的農業社會!
胡媽媽管著陳氏的精貴東西,西洋玩意至少是物以稀為貴的級別,不多時就找到了。庭芳接過來看了看,果然是很古早的蓄水鋼筆,試了試,還不如毛筆好用。遺憾的道:“不趁手。”
陳氏點頭:“是的,所以收著好多年都沒人動過。也是個新鮮玩意,你拿去玩吧。天色不早了,你別寫了,省的壞眼睛。我且問你,百合的事兒,你弄的怎麼樣了?”
庭芳道:“才使人去請魏娘子,順道把上回叫魏叔做的玩具拿回來。也不知他那邊有沒有小地主。我叫表弟賠了錢,咱們就少添點銀子吧。她那性子給多了守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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