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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婧深深吸了口氣,手越摳越快,緊閉著的雙眼始終不敢睜開,從眼縫裡溢位的淚水沾溼了纖長的睫毛。

趙春梅不喜歡沈婧,原因很簡單,買她花了很多錢,可是她又不敢反抗張志行,因為自己確實生不出,可是心底很怨恨他,當年是他□□了自己。

事情有因才有果,所以即使吵得再厲害,趙春梅也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再離得開張志行的。

兩個人洗洗上炕就睡了。

日復一日的生活。

— —

張志行也開始懷疑沈婧是傻子是五年之後,養了五年,十歲了,照理來說十歲的小孩已經很懂事很溜了,可是沈婧不一樣,木納得很,講話也溫溫吞吞,甚至不開口講話,打她罵她幾乎不會有什麼反抗和波動。

他要個孩子可不是要給自己找罪受的,好歹也要幫著一起下田幹活啊,哪怕燒燒飯也行。可是沈婧連句話都講不完整,養到現在也沒聽一句爸爸媽媽。

張志行還記得剛把她買來時她身上那種靈氣,現在看著就像在爛垃圾堆裡的腐肉,看到就覺得心煩。

連他都覺得心煩更別說趙春梅了,除了燒飯洗衣幹活,還要照顧一個傻子,心裡本就憋著一股氣。

這天她終於憋不住了,不知道沈婧怎麼了,突然像是變了個性格,拿著剪刀要去刺她。

就算她是大人,但是也被嚇一跳。好好的站在那邊,大腿上忽然被刺了一下,血流滿了整個褲腳。

張志行把沈婧綁了起來。

趙春梅捂著小腿躺在炕上,帶著哭腔說:“這傻子我是養不下去了,要養你養,別弄著弄著我命就沒了。張志行,你要麼把她扔了,要麼我就收拾東西回孃家,這次打死我我也不會回來了,這日子我們也別過了,我自己餓死也總比被人捅死來得好。”

張志行看著神色淡漠的沈婧不禁開始思考,十歲的孩子很大了,有了自己的判斷,別看才十歲,真要做出點什麼,也是很嚇人的,可是當初可是花了好幾萬買來的,不說這本錢,這五年的吃喝拉撒也花了不少錢,難道就養了這麼個賠錢貨?

如果把孩子弄走了,這五年不就過得像個笑話嗎,別人得怎麼看他們。

趙春梅見他猶豫,提高了分貝說道:“我們把她賣了,把她賣了!可以把加錢抬高,現在本來也就不是當初那個價了,再說了,十歲的孩子,長得也好,賣個十萬塊肯定有人要。”

沈婧盯著趙春梅看。

她彷彿在說賣掉一袋米一樣輕鬆。

張志行皺著眉頭,說:“把她賣了,那我們的孩子呢?”

趙春梅撈起枕頭朝他砸過去,“要什麼孩子,有了十萬塊,我們過得自在就好了!”

他搖搖頭,“我想想。”

他就是聽不得別人在背後說他張志行是個沒種的人,別人都有兒子孫子,她好不容易弄到個孩子,這些年也不知道和別人炫耀過過少回,這事要是傳了出去,不知道他們怎麼笑話他。

趙春梅起小桌上沾了血的剪刀扔在張志行腳跟前,指著沈婧說:“養了這麼些年,好吃好喝的供著,她有叫過我們一聲爸媽嗎,有對你笑一笑嗎,你怕別人笑話?別人已經在背地裡笑夠了,說我們花了錢買到個傻子!還繼續砸錢!”

張志行被突然飛來的剪刀嚇到,罵了幾句,單手叉腰背對著趙春梅,斜眼看了幾眼沈婧,偏頭說:“你說的輕鬆,把她賣了,賣給誰?”

“前些天我碰到老趙,他說他一兄弟也想要個媳婦,我尋思著——”

“你讓秀秀給別人做媳婦?”

趙春梅見他提高了音量,她也叫了起來,“這有什麼,老夫少妻的多了去了。”

“老趙都快50了,他兄弟年紀肯定擺在那。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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