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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先生,我原本打算在路上和其他事情一起告訴您的,而且事情並不像您想像的那麼糟糕,林肯縣很大,雖然城鎮裡是墨菲少校說了算,但是外面,那些牧場主和礦場主,卻基本上都是反對他的人。」
「即便如此這對我來說依舊是筆賠本買賣。」張恆給自己倒了杯水。
溫蒂咬牙,「那再加上一匹好馬呢?我們的牧場裡還養了三十頭馬,你可以從裡面挑一匹,我注意到您的馬並不是什麼名貴品種,而且上了年紀。」
張恆不知道樓下的蘿蔔聽到自己被人這麼評價心中會作何感想,不過溫蒂說的倒也算事實,張恆是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就算溫蒂現在就算把赤兔馬拉出來他也騎不了。
但是一匹好馬本身的價錢並不便宜,至少也要八九十美元,溫蒂等於是直接加倍了。這對於之前只是五塊五塊往上加價的她來說應該也是最後的底線了。
一百七十美元的話倒是可以考慮下了,這筆錢夠張恒生活半年了,反正他就算不去惹那個叫墨菲的傢伙,因為膚色的緣故對方也不會喜歡他,而且只是找人的話問題應該也不大。
張恆想了想,突然問道,「你知道幸運馬蹄鐵在哪裡嗎?」
「啊?」溫蒂聞言茫然,不知道張恆這沒頭沒尾的一句是什麼意思,「您想要馬蹄鐵?」
「沒什麼,當我沒問過。」張恆本來就是因為聽溫蒂說她家的牧場養了不少馬順口問了一嘴,沒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也不意外,他對溫蒂道,「去弄點吃的吧。」
「您的意思是?」溫蒂緊張道。
「吃過飯後我們就上路,你不是說晚上就能到嗎?」
「不,其實還是有點路的,晚上只能到中途落腳的城鎮。」溫蒂聞言大喜,「吃的我帶的有,我馬上拿上來。」
「那你呢,你要怎麼過去,需要給你僱傭輛馬車嗎?」
「您也太小看牧場主的女兒了,我跟您一起騎馬去。」
第三百五十二章 字條
張恆原本以為閃電是一匹小馬,溫蒂也的確是這麼說的,但是張恆忽視了當時的時間,溫蒂馴服閃電是在她7歲的時候,而五年後閃電已經順利長成了一匹大馬,高大的身軀,光亮的皮毛,渾身上下結實的肌肉,炯炯有神的雙眼充滿了朝氣與力量。
相比之下,和它站在一起的蘿蔔看起來就像是充話費送的。
「如果您想要預支一部分酬勞的話,可以先去我家的牧場裡挑匹……」
「不用了,」張恆打斷了女孩兒的話,「我這人比較念舊,你說的對,我們還是早一點出發的比較好。」
「您說了算。」溫蒂翻身上馬,動作嫻熟利索。
張恆也騎上了蘿蔔,這時候天才開始矇矇亮,縣城中的絕大多數居民都還在熟睡中,沒有人注意到這一大一小兩個身影的離開。
……
出乎張恆所料,溫蒂這一路上倒是一直很守規矩,基本上都是張恆問什麼她才答什麼,其他時候都老老實實的騎在馬上,不過眼見半天過去,兩人只走了原定計劃一半的路程,溫蒂也忍不住開口道。
「先生,您不用顧及我,儘管加快速度,我保證不會掉隊的。」
「如你所見,我的馬已經很老了,我不覺得它還能承受的了這麼劇烈的長途奔波。」張恆道。
溫蒂欲言又止。
「你想說什麼。」
「您的馬是很老了,但還沒老的那種程度,它走兩步還能偷偷吃口草,我覺得它還遠遠沒有到達自己的極限。」
「你很瞭解馬嗎?」張恆揚了揚眉毛。
「是,準確的說是我的父親很瞭解馬,我們家的牧場或許不是林肯縣最大的,但我父親的確是可以稱得上是方圓百里內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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