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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血四處飛濺,安歌的眼睛發紅,長發上,臉上沾滿了血。
而不遠處的地上跌坐著一個年齡不大的女孩,滿目驚恐。
圖二和圖一近乎相同,只是一起形成了連貫的動作。
而圖三,男人的臉鮮血迷糊,手叩上安歌的腳踝,安歌似乎是沒有想到男人還活著,面露驚恐。而在她的身後,之前那個跌坐在地上的女孩將酒瓶捅進了男人的心臟。
畫面暴力血腥,陰森恐怖,看得人頭髮麻。
而配圖文字是:安歌鄔莧故意殺人,商氏集團總裁商慕寒使用權勢壓迫,買通代理律師銷毀證據,篡改我哥年齡替其頂罪。
我哥當年才十三歲,受小人陷害被判入獄十年,前途盡毀。
天理昭昭,希望社會還我哥一個公道。
【這是什麼東西……這t什麼大瓜?這是真殺人了還是新劇要上映預熱呀?】
【你眼瘸不識字嗎?都說了是讓人頂罪,這明顯是殺人現場呀!】
【臥槽,這是真的嗎?安歌是殺人犯?今天是什麼日子,這麼多瓜,都吃不過來。】
【這是刑事案件吧,這圖,安歌殺人是沒跑了,商慕寒是真的誣陷人坐牢了嗎?】
【資本的力量太可怕了,後面那個女的是誰?】
【鄔莧,商氏集團總裁商慕寒的特別助理,都是一丘之貉。】
【今天這瓜真是大了,自己殺了人,還陷害別人,別人年齡不夠,改年齡都要把人送進監獄,奪筍呀!】
【不懂就問,為什麼要改年齡?】
【因為未成年,未滿十四周歲故意殺人不負刑事責任,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當然這是以前的法律,現在做出了修訂。
刑法修訂案(十一)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不過這事發生的時候,應當用的是修訂前的法條。
多大仇多大怨呀……】
【為了把人搞進監獄真是絕了。】
【這跟李疏音又有什麼關係?】
【李疏音就是那個被冤枉入獄的。】
【不是……李疏音不是簽的ls,就沒有人認出他?】
【ls那麼多藝人,老闆能每個都認識?】
【臥槽,難怪ls這麼著急解約,恐怕是發現了想封殺。我就奇怪不久前人還好好的,莫名其妙被黑。】
【太子爺人呢?這麼大的事兒太子爺不出來說兩句嗎?】
【看他刪博就知道了,畢竟利益是一體的,商焱之前捧過李疏音,指不定還會被ls追責。】
【別帶我三火,我相信三火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李疏音這招是絕地反殺,復仇歸來呀!】
鄔莧看著那明晃晃的三張照片嚇得渾身顫抖,不過片刻,她的手機不停唱響。
電話一接通,商慕寒直接透過電話劈頭蓋臉的罵了過來:「你他媽幹什麼吃的?這種照片你讓它出現在熱搜上?!你腦子被驢踢了,滿腦子豆腐渣嗎!」
商慕寒頭疼地揉了揉眉心,他是瘋了,才會對外公佈和安歌已婚。
發生這種事情,他原本可以直接捨棄鄔莧和安歌,自己全身而退的,現在惹了一身騷。
「你給我直接滾蛋吧,不用回來了!」
鄔莧被那聲音震得頭皮發麻,剛想回答李疏音的手臂伸到了她的面前,長臂從她身前劃過,直接搶過了她的手機。
李疏音不疾不徐地走到落地窗前接起電話:「送你的禮物,喜歡嗎?」
聲線慵懶低啞如同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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