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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張啟明佯裝無事發生,在五點半左右出門,六點鐘在路上遇到了幾位朋友並且約在一起去打了檯球。
在大約下午六點十五分左右,顏玉接到了一通電話,據羅涵推測應該是張啟明所打的。
在電話裡張啟明應該向顏玉極盡讚美之言,然後不知道用了什麼方法,讓她在當時離開牌局,在無人發現的情況下在七點左右返回旅館,並約好在後花園見面。
顏玉是個十足的戀愛腦,在她的意識裡,只要自己的丈夫不出軌,那麼他讓自己幹什麼,自己都願意,於是她便按照丈夫所說在下午六點十五分左右離開牌局,返回旅店躲在了後花園中。
後面的事情大家都很清楚,張啟明在酒會上邀請劉鴻和羅涵一起去樓上臥室中欣賞自己的收藏品,結果發現了倒在地上的屍體。
說到這兒的時候,羅涵顯得很懊悔,他說自己當時觸控屍體脈搏的時候,明顯感覺到入手冰涼,而且還有一絲僵硬感。
但當初自己並沒有在意,現在回想起來,如果當時就發現這一點,很可能後面顏玉就不會死了,更不會在之後親眼目睹自己最好的朋友被殺的這件事了。
發現屍體後,羅涵先入為主地認為死者就是顏玉,還沒來得及驗明真身,就被一直想要接近屍體的張啟明所打斷了,他當時也實在沒辦法,為了不讓張啟明有機會接近屍體,只能提議在警察到來之前儘量保護現場。
在等待的期間,張啟明一直都不在大廳眾人的視線之內,他完全有機會溜出去,並且在傍晚七點左右與藏在後花園中的妻子見面。
然後故技重施,甜言蜜語哄騙妻子與自己一起爬上二樓臥室,在妻子還沒有發現臥室中的屍體之前,順手抄起書櫃上的一座石質雕像朝著妻子的頭上砸了過去。
可憐顏玉女士,死到臨頭了還在因為愛情,盲目地聽信丈夫的話,最終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做好這一切之後,張啟明將屍體調包,然後把兇器上的指紋擦掉,並且拿走臥室裡的所有貴重物品,偽裝成入室搶劫的假象。
而之所以沒有帶走死者顏玉手上的那枚鑽戒,是因為那枚鑽戒是張啟明與顏玉剛結婚的時候送給她的,根本就是一枚假鑽戒。
他當時覺得自己要趕快逃離現場,所以沒必要拿走不值錢的東西,於是就把鑽戒留在了顏玉的手上,正是這個行為,引起了羅涵最開始的懷疑。
接著他將女兒小晗的屍體沿著防火梯搬運下來,然後又將其重新放回了旅館後花園的小屋內。
這樣一來,等y市的警方趕到現場之後,臥室內的屍體已經是狸貓換太子後的顏玉本人,張啟明的不在場證明也就成立了。
羅涵說他剛開始注意到此事非同尋常的時候,就是那枚戒指。
如果這案子只是一起簡單的入室搶劫殺人案,戒指應該會被一同拿走,而不會留下,除非那個兇手提早就知道顏玉手上的戒指是假的。
但是這種事一般人肯定不可能知道,除非兇手是死者身邊最親密的人,也就是自己的丈夫:張啟明。
至於y市警方所說的,兇手可能在作案後急於逃走,沒有看到死者指頭上的鑽戒,這一點羅涵認為是絕不可能的。
原因就在於戒指在屍體被發現的第一時間戴在死者中指上,而等警方到達之後,卻莫名其妙地移動到了死者無名指上。
這說明兇手一定在羅涵他們等待警方這期間裡,重新返回了案發現場,並在其中動了某些手腳,以此來干擾警方的調查。
最開始羅涵猜測,兇手再次返回案發現場是為了將臥室中的貴重物品拿走,偽造入室搶劫的假象,直到他和那個搬運工交談,又跑去向前臺小姐求證了之後,才將這一切都想清楚了。
羅涵將手中的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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