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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屋裡換完衣服就出來了,只是表情怎麼看怎麼覺得不開心。曲隱問他,“怎麼了?”
他扁著嘴將手遞給她看。曲隱低頭,他手掌中躺著她送給他的鈴鐺,只是現在鈴鐺裡都是泥,鈴鐺穗子斷了。
曲隱用水泡了一會兒,泥倒是沒了,穗子卻斷的更多了。他蹲在一旁,伸手撿起斷掉的穗子,捧在手心裡。
“用的時間久了,”曲隱笑著安慰他,“沒事,我再給你換個吧。”
她像是想起什麼,嘴角笑意更明顯,揉了揉他的腦袋說道:“給你換個比這個更好看的鈴鐺。”
古墨一愣,她剛才說給他換一個,他還以為只是換個穗子呢,誰知道她要連鈴鐺一起給他換了。
——‘不要!’
他攥著鈴鐺搖頭。這是她送他的第一個禮物,對他來說不一樣,用再好看的換都不行。
曲隱看他難得的固執,也沒花口舌去說服他,反正到時候把另一個鈴鐺拿來,他一定會很開心的收下。
兩個人吃過晚飯後,哄著他喝了藥,曲隱便去那間放著雜物的屋子裡拿來了筆墨紙硯。
她第一次把東西拿的這麼齊全,坐在桌邊一副要幹大事的架勢。古墨看的好奇,穿著中衣趿拉著鞋子跟在她身邊,看她要做什麼。
曲隱笑著揉了下他的腦袋,示意他去研墨。他歡快的點了下頭,還真的一臉認真的給她研起了墨。
曲隱將紙鋪平,拿出筆,蘸著他研的剛好的墨,便在紙上落了筆。
古墨先是好奇的嗅著,因為他覺得這個墨香的味道和他以前聞過的有些不一樣,後來看她提筆寫的是信,不由得歪著頭看她。
——不是說傻女人沒有親人了嗎?那她是在給誰寫信?
他雖然好奇,但是卻沒有伸頭去看她到底寫了什麼。因為傻女人一臉認真,他覺得應該是正事,只有正事,她才會露出這樣認真的神色。
雖然他沒有去看信的內容,眼角卻瞥了一眼她寫的字。只一眼,他便覺得她的字的確出重,握著筆的手腕從容有力,寫出來的字筋骨分明,隱隱從中看出些蓬勃的英氣,與她平日裡看起來溫雅的性子實在是不相符。
他見過母親的字,爹爹的字,姐姐和姐夫的字,但是能與傻女人想比的似乎只有姐姐的字,但是姐姐的字筆鋒比她更為剛勁些,落筆也比她更重,古墨覺得這和姐姐她的身份有一定的關係。
那傻女人呢?說真的,他見過傻女人寫的字很少,她一般跟他寫的字粗礦簡單的很,這也不排除,那時候他總是在鬧她的原因。他就見過她寫過“定”,“睡”……“親”。
所以看到紙上這麼好看的字,他才覺得有些吃驚。傻女人真的只是打魚的嗎?打魚的能寫這麼一手好字?會這麼多的知識?
古墨覺得,他有點不瞭解傻女人了。不過再仔細一想,誰沒有一點秘-密啊,他也有不想跟她說的事。他不想跟她說自己的身世,他一點都不想說,彷彿說上那麼一點就會和她分開一樣。他甚至都討厭起自己的身份了,要是他只是一個普通人家的孩子,他就不用擔心跟她分開了,但是……那樣估計也遇不到她了。
好在他不說,她也不問,她允許他保留自己的小秘-密,不去逼著他對她透明。這讓古墨覺得窩心極了。所以他也不會去看她寫了什麼,不去想她究竟是什麼人。因為不管她是誰,她都是他的傻女人,都會無條件的對他好。知道這一點,他覺得就夠了。
爹爹跟他說過,人要活的糊塗一點才能開心,何必事事都非要弄清楚呢?
他覺得爹爹的話很對,以前他小還聽不懂,到現在才是真正的明白。傻女人要是告訴他,那就是他該知道的,她要是不說,那就是不該他知道的。無論該不該他知道的,他都篤定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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