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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陸睿抿唇一笑。

小夫妻雖還未圓房,但情意濃濃,劉富家的看著,暗暗點頭。

只揉了幾下,溫蕙便受不了。因肢體麻木狀態下去揉捏,簡直如一萬隻螞蟻在噬咬似的難受。

最後還是先用溫水泡上。

溫蕙大恨:“什麼人帶起的這個綁腳的風氣啊!太壞了!我們青州沒見有人綁的!”

陸睿道:“這風氣是極糟的,本質還是為著一些男子的趣味,殘害女子身體,實是前朝的一大糟粕。本來太祖皇帝早有諭令嚴禁纏足的。只大周承平太久,尤其南方富庶,又漸漸從我祖母那年代興起來。到母親那裡時,女子們還只是將一雙腳纏得細瘦些。到我這一代的姐妹們,已經將腳纏得弓起來了。前年我還在餘杭讀書的時候,聽說有一家的小姐才十歲,纏出了三寸金蓮。竟還有許多人追捧。只我一想,十歲女孩子的腳只有丁點大,正是活潑的年紀,卻路都走不得,進出都要人抱,人稱‘抱小姐’。若解開布帶,不知道畸形成什麼樣,實在無法理解有什麼好……”

溫蕙懵了。

“等、等一下!”她忙打斷陸睿,“不是綁腳嗎?怎麼成了纏足?”

陸睿無語道:“綁腳,纏足,裹腳,有什麼區別?不過叫法不同而已。只因有太祖當年的諭令中寫的是‘纏足’,故江南雖盛起了纏足之風,卻故意叫作‘綁腳’以避開。這等事,便是在太祖在位時,也是民不舉官不究的。”

溫蕙懵了好半晌。

她是頭一回從陸夫人那裡才聽說“綁腳”這件事的。可纏足、裹腳她是早知道的!

前朝十分盛行的,嚴重的時候,女子甚至將腳打折斷,掰折起來再以布帶緊緊纏繞定型,以纏出一雙“三寸金蓮”。這些話本子裡都能看到的。

只大周太祖皇帝十分痛恨此等風俗,建國之初的時候,便頒下一道諭令,嚴禁官家、民家女子裹腳。

若被舉報了,官家則罰俸,民家則罰銀。因太祖言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能輕易毀損。女子之足被纏畸形,亦是對父母的不孝。所以罰完之後,不僅給女子放腳,還要在這家門上貼上官府蓋了章的“不孝之家”的紙樣,貼足三個月。十分地丟人。

上有所好下必效之,其時正是太祖皇帝龍威正重時,無人敢違逆。許多地方長官還組織坊間婦人成立了糾察隊,專門糾察裹腳之事。漸漸地,女子纏足的現象從大周銷聲匿跡。

當時來說,實在令中原大地風氣一新。誰想著,二百來年過去,好日子過得太久,不肖子孫把這陋習又撿起來了。

“你怎地不早說!”溫蕙一拍榻幾,“要早知道,我就壓根不受這個罪了!”

陸睿無語:“誰知道你竟沒繞過來。再說了,誰說的母親氣頭上要好好認罰?”

溫蕙訕訕道:“那不是一回事。我要早知道這個綁腳就是前朝那個纏足,我決不會讓母親給我綁的。大不了領別的罰,但這個可不行。這太摧殘人了。”

其實也是因為陸夫人和喬媽媽根本就是嚇唬她,布條子簡單纏上就當回事了,根本不像當下真正的綁腳纏足,要將腳纏得都弓起來,十分畸形。要是那樣,溫蕙早該明白過來了。

反正現在溫蕙明白過來了,便問陸睿:“你說的這個太祖諭令,哪裡能看到不?或者你給我細說說?”

她眼睛撲閃撲閃的,閃動著躍躍欲試的興奮。

陸睿看了她一會兒,明白了,嘴角勾起,喚了平舟進來:“去我書房裡,丁字號書架上,那一套《大周律》裡,《諭令集》第三卷 與我拿來。”

溫蕙倒抽口氣,愣愣地看著陸睿問:“家、家還有《大周律》嗎?”

“有啊,你去我那裡的時候都沒注意嗎?”陸睿理所當然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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