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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家都是等孩子五歲之後才給起大名,五歲之前都是起個賤名先喚著,因五歲之內的孩子夭折率是最高的。
若是郎中說一聲“不成了”,通常就會放棄了。因幼童不同於成人,成人但凡還有一點意識,還曉得喝藥掙扎,幼童灌藥是也很灌進去的,還花許多銀錢。於貧苦之家來說,便不值當。
又不想孩子死在家裡晦氣,便趁著還有氣,扔到外面。
溫蕙路上遇到過幾次屍體了,也不驚訝。因這種事,她小時候在軍堡裡就見得多了。越是貧窮的地方,越這樣。
只這次遇到的孩子還沒斷氣,溫蕙就把這孩子抱起來了。
旁人勸:“這位夫人,還是算了吧。這個看著是活不了了。”
溫蕙從離開濟南府,心情一直沒好起來。撿到這麼個小東西,雖知道活的可能不大,但還是不想放棄。
她道:“試試看呢,說不定呢。”
她帶著這孩子進了兗州府,找了個郎中。
郎中看了一眼,道:“不成了,別浪費銀錢了。”
但溫蕙很明白一件事——許多人家放棄給幼童治療,很大的原因是因為花大錢治這個,萬一死了,不划算,不若再生一個,還比較省錢。
她道:“儘管治,別擔心銀錢。”
這孩子身上穿的是粗布衣裳,溫蕙卻穿的是緙絲。
郎中一看就明白:“這孩子撿的吧?”
溫蕙點頭:“就在城外。”
郎中看溫蕙的確像是不缺錢的人,既然如此,就放手治吧。熬了湯藥,和藥堂的夥計一起用筷子撐開孩子的嘴巴,一點點灌進去。
三日後,這孩子活過來了。
溫蕙的心情也跟著活過來了。
又調理了兩天,眼瞅著這孩子身上的生機都恢復了,溫蕙將這孩子抱到了當地的司事處,讓司事處的人幫忙尋找他的爹孃。
她終於又提筆給霍決寫信。
在講述李秀孃的事的時候,她的心境已經平靜下來,也想明白了自己到底是在憤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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