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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交易?”
“用開放海洋石油裝置市場作為條件,換取中國人向歐洲企業開放風電市場。”
“風電?”博瓦德一愣,“中國什麼時候對我們關閉風電市場了?”
“他們的確沒有禁止歐洲企業參加他們的風電場建設,但他們對風電特許權招標規定了嚴格的國產化比例,要求在中國境內建設的風電專案,裝置國產化程度必須高於50%,我們認為這個規定是不合理的。”海因茨爾說。
博瓦德點點頭:“我知道這件事,歐盟也針對這件事與中國進行過交涉,……我的意思是說,我們目前仍然在交涉。不過,中國人提出他們的風電場是享受政府津貼的,因此有權提出國產化要求。目前,我們雙方在這個問題上有很大的分歧,不是短時間內可以解決的。”
世貿規則是一個很複雜的體系。從一般原則來說,世貿締約國應當給予外國企業以國民待遇,也就是不能在商品和服務的採購中對外國企業採取歧視態度。在這樣的原則下,強制規定國產化比例就是違規的。
但是,世貿協定對上述規定又提出了例外條款,那就是涉及到政府採購的情況,本國政府是可以採取國貨優先政策的。風電場的建設,屬於商業行為,不算是政府採購,但風電上網卻是享受政府補貼的,所以又具有政府採購的特點。
再至於說到風電補貼,同樣是不違反世貿規則的。因為風電屬於可再生能源,為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國際社會鼓勵各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鼓勵手段之一,各國政府可以對可再生能源給予必要的補貼。
歐盟各國對於風電同樣有補貼政策,丹麥環境部從1979年開始就對風機購買者提供30%的補貼,後來又在上網電價上給予補貼,這才促成了丹麥風電產業的大發展。
中國的風電產業起步較晚。上世紀80年代,歐洲開始大規模發展風電的時候,中國僅透過引進技術建設了幾個小規模的實驗性風電場。90年代,中國積極推動風機國產化,透過與國外風電製造商建立合資企業等方法,引進消化吸收國外的風電製造技術,並逐步形成了自主開發設計製造大型風機的能力。但在這個階段,中國國內的風電建設規模與西方國家相比,依然是微不足道的。2000年,全球風電總裝機容量兆瓦,中國僅有344兆瓦,佔全球的2%。
進入新世紀之後,受環保壓力以及全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要求的影響,中國加快了風電建設的步伐。2002年,國家發改委開始實施風電特許權招標政策,推進大型風電場建設。此後幾年,中國的風電裝機容量以每年100%的速度增長,至2017年底,中國的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88gw,是2000年的500多倍,佔全球風電裝機容量的比例上升到了35%。
也就是在風電特許權招標政策中,明確提出了風電機組國產化率不低於50%的要求,其目的正是為了促進國產風電裝置的發展,以免這一個龐大的產業完全落入國外企業之手。
歐洲的風電裝置產業非常發達,因此,對中國政府的這個政策,歐盟自然是非常牴觸的,並因此而向中國政策進行了交涉,認為這一要求違背了世貿規定中的國民待遇條款。中國政府聲稱透過政府幹預來鼓勵企業採用清潔能源以及節能減排是各國政府的通行做法,而享受政府補貼的專案可以提出國產化率要求,這並不違反世貿規定。
雙方在這個問題上扯皮已經有很長時間了,而且目測還將繼續扯下去。所謂世界貿易組織,其實就是一個互相扯皮的地方。世貿規則聽起來很高大上,但其實是補丁撂補丁,因為這些規則早已被各國鑽得百孔千瘡,只能透過不斷地打補丁來予以維持。
在新能源產業發展中提出國產化率要求的,並不僅限於中國。2009年,加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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