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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清朝施行“八旗制度”,即正黃旗、鑲黃旗、正紅旗、鑲紅旗、正白旗、鑲白旗、正藍旗和鑲藍旗。
每一旗下皆有滿洲、蒙古、漢軍三旗,如鑲黃旗就有滿洲鑲黃旗、蒙古鑲黃旗、漢軍鑲黃旗。
皇帝親自掌管正黃、鑲黃,正白這“上三旗”,大內侍衛的主力也出自這三個旗。
清宮侍衛機構稱為侍衛府或侍衛處。
侍衛處負責侍衛和親軍營,侍衛處的首領是領侍衛內大臣,平行設6人(上三旗每旗2人),其下是內大臣6人,散秩大臣無定員。
領侍衛內大臣和內大臣就是俗稱的正副大內總管了,品級是正一品和從一品。
領侍衛內大臣從滿洲都統、內大臣或各省滿族將軍中選授,內大臣從散秩大臣、八旗都統、前鋒統領或護軍統領中選授,散秩大臣的人選沒有定限,由皇帝從年輕的宗室成員或中級武官中選授。
而“都統”就是八旗中任何一旗中滿洲、蒙古、漢軍三旗之一的最高長官,位居從一品,如鑲黃旗滿洲都統就是負責滿洲鑲黃旗這一旗的軍務,及民政事務的最高長官。
簡單地說,八旗任何一旗中皆有三位“都統”,如鑲黃旗,它就有鑲黃旗滿洲、鑲黃旗蒙古、鑲黃旗漢軍三位都統,這三位“都統”就負責分別處理鑲黃旗所屬三旗的軍民事務。
而對於駐防各省,及守衛清東西陵、盛京等地的在外佐領以下的八旗官員,會先由相關大臣進行揀選,然後交由該官員所在旗的都統來選擇,同意後就由該都統負責引見補放。
此外,對於正紅旗、鑲紅旗、鑲白旗、正藍旗、鑲藍旗等下五旗的包衣參領、佐領職,也會先由負責該處的王公大臣選定二人,然後將其交由所屬旗的都統驗看,之後由他來引見補放。
清朝的“都統”職權可謂是無所不攬,無所不包,上至八旗官員的銓選與爵位的世襲,下至八旗百姓的學習與教化,都統都有權管理,甚至是八旗官員的出行,也都需都統的批准方可,可以說在八旗內部,都統的權力是非常大的。
在清朝“都統”一職往往是由王爺、滿族重臣來擔任的,非皇帝親信之臣是不能擔任“都統”一職的,而尤其是正白、正黃、鑲黃這上三旗,更是非天潢貴胄,或是皇帝最最寵信的滿臣所不能擔任的。
北燕飛和橋遺夢原本屬於漢軍鑲黃旗,因挫敗天地會反清復明,屢建奇功,被批准入旗,又因兩人功夫好,後在木蘭圍場救駕有功,深得康熙信任,不久便調入宮當職。
這二十年下來,兩人並肩同行,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在宮裡效力,最終,一個成為大內第一高手,一個是大內都統。
不過,這兩人都聽命於康熙近臣步軍統領隆科多。
佟佳·隆科多,字竹筠,滿洲鑲黃旗人,清聖祖孝懿仁皇后之弟,一等公佟國維第三子。
康熙二十七年,隆科多被授為一等侍衛,又被提拔為鑾儀使,兼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康熙五十年,隆科多被授為步軍統領,掌握京師警衛武力。
康熙五十九年,隆科多任理藩院尚書,仍署理步軍統領。
清代,京師的衛戍、警備和治安保衛機構叫“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衙門”,通稱“步軍統領衙門”。
長官簡稱“步軍統領”,俗稱“九門提督”。
步軍統領是清朝的駐京武官,主要負責京師內城九座城門內外的守衛和門禁,還負責巡夜、救火、編查保甲、禁令、緝捕、斷獄等。
實際為清朝皇室禁軍的統領。
九門為京師內城門,分別為:正陽、崇文、宣武、朝陽、東直、阜成、西直、德勝、安定九門。
九門提督統領滿、蒙、漢軍八旗步兵和京師綠營的馬步兵(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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