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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別搞他。」陳佳雀悄聲道:「讓他睡,你們先吃。」
鄭芳茵:「早上吃飯吃的晚,我們還不餓。等初禾醒了一起吃,再說肘子分開了就不好看了。」
三個人守著他,守到下午一點姜初禾才睜開眼睛,坐起身。
「好——傢伙!」陳英傑大嗓門,嘲諷道:「閨女,你找這男朋友比你爺家那的十多歲的老貓還能睡。」
姜初禾揉了揉眼眶,比往常更加沉默寡言。
知道他們為了等自己,錯過了飯點兒,心存窘迫。
然而陳英傑除了對姜初禾白日裡睡了這麼長,雖有不滿,但也沒做其他的抱怨。
鄭芳茵更是沒有一句牢騷,讓陳英傑把菜熱熱。
不一會兒,菜陸續上桌兒了。
豆角燉土豆、清蒸石斑魚、五花肉炒蒜薹,中間擺的是醬香油亮的烀肘子。
陳英傑曉得他愛吃麵,除了米飯,特意抻了一碗麵,麵湯是用肘子湯加水,出鍋前灑了點兒蔥花、香菜。
沒費什麼事,不過感化了姜初禾。
姜初禾吃著面,很想管陳英傑叫一聲岳父,但他明白,陳英傑八成不會樂意。
因此他想了更實際的報恩方法,飯後帶他們去買買買,晚上就在外面吃。
如果陳英傑和鄭芳茵明天不走,那他也能耐著性子陪他們逛一逛旅遊景點兒。
大肘子軟爛入味,筷子輕輕一拔就脫骨了,肥的地方香、瘦的地方嫩,牙齒在這道菜不是用來咀嚼的,而是讓肘子的美味在口腔充分融化開。
豆角燉土豆,用的是扁豆角,扁豆角皮厚,和軟綿的土豆相得益彰。
陳英傑將豆角的豆挑到自己碗裡,弄了一碗豆角皮給陳佳雀。
陳佳雀眼睛彎彎,「謝謝爸爸。」
姜初禾以往沒注意,「你愛吃豆角皮,不愛吃裡面的豆子?」
「嗯。」陳佳雀說:「不愛吃,但是能吃。」
姜初禾看了看陳英傑,底氣不足的爭風吃醋道:「你不愛吃的可以給我吃,以前挑著喜歡的吃,和我在一起照舊。」
陳佳雀深知他的為人,「別了吧,我上次說咪咕家蛋撻的蛋撻心好吃,蛋撻皮硬不好吃。你買了好幾盒,挖了心給我,皮全扔了。」
「浪費可恥。」陳英傑批評道。
姜初禾不接話,嗦完面,又起身盛了一碗米飯。
蒜薹炒肉配米飯,好吃!
肘子配米飯,好吃!
豆角燉土豆配米飯,好吃!
清蒸石斑魚保留了魚肉原本的鮮嫩,在這三道下飯菜的對比下,顯得十分小清新。
姜初禾不知不覺吃撐了,飯後收拾餐桌,將碗筷放進洗碗機,「叔叔,阿姨我們下午出門……」
聽到『出門』兩字,陳英傑替他發愁,愁的連去哪都不願意聽,「你這睡了一上午,下午還要出去,不打算幹點兒正經事兒麼?」
正經事兒等於寫文。
姜初禾張了張嘴,退而求其次道:「那晚上……」
「晚上我給你們做鍋包肉。」
「……」
「幹正經事兒去。」陳英傑指著書房的方向。
姜初禾點點頭,一腔熱血找了個不痛快。
等他叼到羊,一定要和農場主分庭抗禮,不做主沒關係,但要有言論自由和民主權利。
什麼年代了,還搞一言堂。
姜初禾本想吃多了,逛逛街就能消食,結果愣是被迫憋家裡。
坐在書桌前,對著電腦放空了一會兒,旁若無人地穿過客廳、路過陳英傑和鄭芳茵,到跑步機上跑起步來。
陳英傑這會兒不覺得他像貓了,像倉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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