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打不相識,開始編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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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那些花兒》這首歌。”
黃小茂一點意見都沒有,還跟他說:“沒問題啊,我們也沒想過,要把你們的歌,給一些我們公司的歌手唱,就是尊重你們!”
江曉楓一想也是,從他出售《鼓樓》這首歌的時候,黃小茂就想讓他自己親自演唱了。
黃小茂繼續道:“我們要做的這張唱片,就是你們的唱片,屬於你們自己的唱片。”
說實話,聽到黃小茂這麼講,江曉楓心裡還是挺感動,能遇到這麼尊重歌手的唱片公司。
最終,大地唱片以2000塊錢的價格,從江曉楓手上,買下了《那些花兒》的發行版權。
除了買下江曉楓的兩首歌,大地唱片還一次性買下了高小嵩的7首歌,總共9000塊錢,平均一首1000多塊錢。
對於這樣的價格,高小嵩還是挺高興挺滿意的,因為在此之前,深鎮的一家叫做“先科”的唱片公司,在沈慶的遊說下,表示願意給他們出唱片,每首歌600塊錢。
當然了,那已經是去年,也就是1992年初的事情了。
當時高小嵩一直等著唱片公司通知他去選歌手和編曲,直到被叫去簽名時,他才得知歌曲早就錄製好了。
聽了他們歌手的演唱後,高小嵩甚為不滿,他覺得唱歌的人根本沒有表達出他的意思,於是他對唱片公司說,他的歌曲只能讓老狼來唱,否則不賣了。
因為高小嵩覺得,老狼就是他自己,倆人都不用說什麼,老狼就知道該如何表達他想表達的。
先科唱片公司覺得這個年輕人挺可笑的,買他的歌已經不錯了,居然還敢提意見,他們直接說了句:一首歌給你600塊,把字給簽了就沒你的事了,不願意的話就拉倒。
高小嵩也不甘示弱,雖然他當時什麼都不是,還沒撈到人生中第一桶金,也急需這筆錢。
但對於音樂,高小嵩還是有自己的堅持和追求的,直接就給拒絕了。
更不要說現在高小嵩,已經有錢了,根本不會為了9000塊錢,就隨便“賤賣”自己的音樂。
高小嵩不想重蹈覆轍,在簽約之前,跟黃小茂說清楚:“是這樣的,錢不錢的無所謂,主要是我自己的歌,我願意自己唱,就我自己唱,我不願意自己唱,我就自己選我喜歡的歌手唱,您看行嗎?”
黃小茂爽快的說:“行啊,我們本來的想法,就是讓你們自己唱,做一張屬於你們自己的唱片。”
有了黃小茂這句話,高小嵩也沒什麼不放心的了,他就想著簽約之後,叫老狼來唱他的這些歌,也算是圓了他倆的音樂夢想。
不過,黃小茂買下江曉楓、高小嵩等人的歌曲版權後,並沒有急著讓他們進錄音棚錄歌,而是準備給這些歌曲進行重新編曲。
因為江曉楓和高小嵩創作的這些歌曲,雖然詞曲俱佳,但編曲方面就有些簡單粗糙了,根本不能算是一個合格的編曲。
尤其是江曉楓創作的兩首歌,除了吉他伴奏,就沒有其他的什麼樂器了,他也就會彈吉他,其他音樂都不會。
黃小茂現在的任務,就是將他買回來的歌曲,讓專業編曲人士進行全新編曲,然後再讓他們進錄音棚錄製。
當然了,黃小茂身為大地唱片的製作人,他除了要負責歌曲的編曲工作之外,後續還要參與指導、錄製、混音、母帶、後期製作等一系列創作工作。
江曉楓和高小嵩把歌賣了之後,就拿了錢回去等訊息了,等著大地唱片哪天找他們回去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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